歧视的定义
偏见被定义为一种基于人们在某个群体中的身份(例如,他们的种族、性别、国籍,甚至他们所就读的大学)而对他们的态度。偏见的关键在于对目标人的反应是僵化的,即对目标人的反应不是基于目标人的行为或特征(好或坏),而是基于目标人在群体中的地位。偏见通常是消极的,尽管它也可能是积极的偏见。偏见包含三个关键部分:对群体成员的情感反应;关于群体成员能力、行为和特征的信念;以及针对群体成员的行为。例如,假设一个人对来自X国的人有负面偏见。当他或她与来自X国的人互动时,他可能会感到愤怒、焦虑或厌恶。此外,这个人可能会认为来自X国的人愚蠢、懒惰或不值得信任。此人还可能试图阻止X国的人访问他或她自己的国家。一个对某一群体有偏见的人可能不会做出所有这三种反应。例如,可能有偏见的思想和感情,但绝不从事偏见的行为。
研究偏见
理解偏见并阐明其原因、后果和潜在的治疗方法,是50多年来社会心理学家们非常感兴趣的课题。关于偏见的起源和成因,心理学家们一直争论不休。有些人认为,偏见是人们希望对自己所属的群体感觉更好的结果(例如,“我们比他们更好!”),从而更好地认识自己。其他人认为偏见来自于群体之间对稀缺资源(如食物、工作)的竞争。还有一些人认为,偏见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一种反应,是为了保护人类不受危险陌生人的伤害而形成的。造成偏见的潜在原因可以列举很多,但就像大多数社会心理现象一样,正确答案可能不止一个,造成偏见的因素可能有很多。
对他人的偏见反应可以从做出不公正的判断和怀有不友善的感情到野蛮的攻击,甚至在最极端的情况下,进行种族灭绝。偏见可能是显而易见的,但也可能是微妙的,难以察觉。偏见有多种形式,偏见的本质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例如,许多社会心理学家认为,为了应对社会和法律的压力,大多数美国白人已经学会了隐藏对黑人的偏见的公开表达,而是以间接和微妙的方式表达偏见。因此,社会心理学家认为,偏见已经转入地下,因此可能特别有害,很难根除。
那些研究偏见的人的最终目标是找到促进群体间和谐的方法,鼓励人们以个人特征而不是群体成员的身份来对待他人。社会心理学家已经发现了一些减少偏见的潜在途径。例如,与来自另一个社会群体的人建立友谊与对该群体的积极态度密切相关。此外,让人们把他们对“我们”和“他们”的看法重新定义为“我们”可以减少偏见。虽然已经取得了进展,但在消除偏见方面仍有许多有待了解的地方。
参考:
- 奥波特,g.w.(1954)。偏见的本质。阅读,MA: addison - wesl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