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力的评估是迄今为止所进行的最常见的法医评估。据估计,在美国每年在美国进行了24,000至60,000名这些评估。本文介绍了乔治亚州法院能力测试(GCCT),一种用于评估能力进行试用的乐器。GCCT最好用作在每天处理众多被告的机构的筛选仪器。在这一角色中,GCCT可以向显示明确迹象的个人直接服务,以至于它们可能无法在当时进行试用。然而,为了评估刑事诉讼中审判的能力,必须更加全面的评估。
在Dusky v的地标案例中。美国,美国最高法院(USSC)设立了竞争力的合法标准。USSC表示“检验将是[被告]是否具有足够的目前能够以合理的理性理解咨询他的律师,以及他是否具有理性的以及对对他诉讼程序的事实理解。”法院没有定义确定能力的程序,因此,精神卫生专业人员以各种方式评估这一结构,包括使用法医评估仪器 - 例如,GCCT。当前版本的GCCT是一个21项面试,评估被告对与能力有关的基本信息的知识。虽然测试已经可用27年,但对措施的研究有限,最近,建议仅作为清单来识别潜在的关注领域。
在所有能力的评估中进行审判,被告需要回答与审判过程有关的问题。被告与律师沟通的能力,了解他们作为被告的法律程序及其作为被告的作用,并制定相关的法律决定是调查的领域。在过去20年中进行的研究表明,当在评估过程中包含一个或多个标准化的竞争措施时,最佳评估这些问题。一个这样的措施是GCCT,由Robert W. Wildman and Conseagues成立于1980年。
GCCT的初始版本由17个项目组成,并被开发为筛选仪器,这些屏幕仪器将区分被进一步评估的人明确竞争的被告。该仪器需要大约10分钟才能管理和得分,并以面试格式进行。最新版本的GCCT,被称为密西西比州医院修订(GCCT-MSH),由21个问题分为三大域名:(1)对法庭和法律诉讼的了解,(2)当前收费的知识和相关的惩罚,(3)与律师的关系。与原始措施一样,GCCT-MSH伴随着法庭的图片代表,被要求识别法庭人员在审判期间坐在那里。该措施的评分为100(原始分数乘以2),推荐的切割得分为69或更低;建议在此范围内得分的被告进行进一步评估。
在GCCT-MSH上进行的研究受到限制,但可用的措施表明,该措施具有良好的Interrater可靠性,具有良好的内部一致性,并且可以有效地作为核对功能能力识别潜在赤字。三项研究看了GCCT-MSH的因子结构,结果表明缺乏稳定性;因此,GCCT-MSH评估的确切域并不清楚。
Much of the commentary regarding the utility of the GCCT-MSH relates to the narrow focus of the measure, specifically the almost exclusive focus on foundational competence (e.g., the ability to understand the purpose and process of the criminal proceedings) to the near exclusion of decisional competencies (e.g., knowledge of the legal options, capacity to engage in rational deliberations regarding legal strategy). Numerous scholars have discussed the relative importance of decisional competencies over foundational competencies, and they contend that foundational competence does not adequately capture what is required to demonstrate competence. Instead, they argue that it is the defendants’ ability to function within the context of their own legal proceedings that is of paramount importance.
除了衡量标准的狭隘焦点外,关于GCCT-MSH的面部有效性的担忧已经在文献中提出和解决。1995年,Shayna Gothard及其同事创造了GCCT-MSH的非典型演示规模。该规模由8个项目组成,该项目在3分尺度上进行评分(0 =否,1 =合格是,2 =明确的是)。在原始研究中,评分6或更高的建议非典型响应以及需要更全面评估MALENTED无能的评估。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原始切割得分太严格,并且建议将切割得分降低至3或更高,或者甚至1或更高。
GCCT-MSH的效用仅限于筛选对被告能力的可能担忧。虽然削减得分为69的建议,但是进一步评估能力进行经受审判的进一步评估,但这分数永远不会被用作这种决定的唯一标准。与所有法医评估仪器一样,GCCT-MSH在被告的综合评估中起着小而独特的作用。
参考:
- Bonnie,R.(1992)。刑事被告的能力:理论重构。行为科学与法律,10,291-316。
- 杜斯基诉美国,362美国402(1960年)。
- Gothard,S.,Rogers,R.,&Sewell,K. W.(1995)。假设不称职的人试用:对GCCT的调查。法律和人类行为,19,363-373。
- Rogers,R.,Ustad,K.L.,Sewell,K. W.,&Reinhart(1996)。无能的维度:佐治亚州法院能力考试的一个因素分析研究。行为科学与法律,14,323-330。
还给刑事责任评估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