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风险评估是一个决策任务,可以在许多法律和临床环境中传输,其中一个人未来的暴力行为的可能性是关注的。发生暴力风险评估的常见背景包括非自愿的民事承诺,从监狱或法医院释放,判刑,青少年转移到成人法院,以及性暴力捕食者确定。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开创性研究研究和法律决策后,暴力风险评估的正式研究成立了,尽管风险评估的法律要求和合宪性,但在其支持下可以获得很少的经验证据。研究人员很快专注于确定暴力的有希望的风险因素,最近一直在制定和评估旨在改善非结构化临床预测的结构性暴力风险评估措施。
暴力风险评估的目的和应用
暴力风险评估的目的在跨境的情况下有所不同,但在其核心方面,这是对个人提出的未来暴力行为的可能性估算。在某些设置(即,治疗排放计划)中,风险评估还包括在案件中存在的风险因素以及减轻风险所需的风险管理或干预策略的规范。In other settings (i.e., sexual predator determinations, prison security-level classification decisions), less attention is given to the specific nature of the risk factors that underlie a risk assessment than to the end result (an estimate of level or amount of risk).
几乎是总的来说,风险评估在法律上下文中归还。一个例外是保护许多心理健康专业人士在私人心理治疗的背景下的责任。然而,即使在这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也会受到普通法,并具有鉴定高风险患者的道德职责。在他们的职业生涯的某些时候,大多数心理健康专业人士将面临着构成暴力风险的客户或患者。
在申请方面,普遍存在的暴力风险评估用于监狱和精神病设施(民事和法医)的释放决定。虽然细节涉及司法管辖区,但释放可能是关于一个人对公共安全的不必要的风险构成不必要的风险的决定。在某些此类应用中,努力旨在识别识别对靶向暴力减少治疗的危险因素的风险评估。暴力潜力在民事承诺环境中也是相关的,其中不仅是精神病患者,而且对他人(或自我)构成不由自主的拘留的风险。在刑事判决背景下,风险评估可用于为某人是否应收到监禁或社区判决的决定。在更极端的表现形式中,它可以用于确定一个人是否被判处死亡。越来越常见的风险评估使用是确定一个人是否符合被宣布为“性暴力捕食者”的法定标准;也就是说,在为监禁期间致力于治疗后,可能会致力于在性方式中造成重大冒犯风险的性罪犯。其他国家在不确定的判刑法定条款的背景下使用风险评估。此外,当人们录取监狱,青年拘留中心或精神病程时,通常使用风险评估,以确定其安排和/或风险相关的治疗需求的安全水平。 There are numerous other legally relevant contexts in which risk assessment figures prominently (i.e., child abuse evaluations, custody and access evaluations, judicial interim release decisions, immigration hearings).
风险评估通常由人类服务领域内的人员完成,例如心理学,精神病学,社会工作,护理或物质使用咨询。监狱系统内的人员(即,惩教分类官员)也从事违约者录取刑罚系统的风险评估。
对暴力风险评估科学研究的历史
虽然暴力风险评估的临床和法律任务已经以几个世纪以来的某种形式发生,但当代对暴力风险评估的当代科学研究,其根源是20世纪60年代中期和20世纪70年代末期之间发生的重要法律决策和实证研究。During this time, important legal decisions such as Baxstrom v. Herold, a 1966 decision of the U.S. Supreme Court, found the extant process underlying postsentence confinement of the so-called mentally disordered dangerous offenders unconstitutional and ordered hundreds of such persons, all of whom had been declared to be “dangerous,” to be released from confinement or transferred to less secure institutions. The sociologist Henry J. Steadman took advantage of the opportunity to study the fate of these persons and reported that there were very few who subsequently committed new violent offenses, suggesting that the accuracy of the determinations of dangerousness was low. Despite these developments, other legal decisions upheld the constitutionality of clinical predictions of violence. Furthermore, the 1976 groundbreaking case of Tarasoff v. 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went so far as to impose a positive legal duty on psychiatrists and psychologists to forecast the potential violence of patients under therapy in some circumstances.
在20世纪80年代初,John Monahan教授总结了他称之为关于预测暴力的“第一代”的实证研究。他得出结论,临床预测不是非常准确的,特别是导致不可接受的高误误差率。他还呼吁采取“第二代”的研究,这些研究将侧重于确定对暴力的有意义的危险因素,并使用经验为基于基于经验的风险评估的程序。从那时起,研究人员确实确定了众多有意义的暴力风险因素,如物质使用问题,精神疗养人格特征,愤怒,冲动,反社会同龄人,反社会态度,以前的暴力,年龄在第一次暴力行为,压力,治疗不正常,缺乏社会支持和精神疾病的一些特征。
虽然没有公认的“第三代”风险评估研究宣布,但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的努力资本化了来自风险因素研究的知识,这些研究导致了风险评估措施的建设和评估编译并整合众多经验验证的危险因素。进一步的运动包括增加对减少风险或防止暴力的减少,而不是仅仅估计未来暴力的可能性。因此,对暴力风险评估的单一定义是难以捉摸的。下面讨论的危险评估的两种主要当代方法采用了一些不同的任务概念化。
当代暴力风险评估方法
暴力风险评估和非结构化有两种主要方法。结构化风险评估是关于风险评估的第一代研究,今天常用常用。然而,非结构化风险评估,有时称为临床预测,主要基于临床医生的自由裁量权,缺乏指导风险因素选择或整合过程的规则。因此,临床医生的抗议偏见和典型的质量很大。由于这些原因,虽然研究支持它可以实现统计上显着的预测水平,但这遍布临床医生。此外,大多数研究表明它具有较低的可靠性和预测性有效性,而不是更具结构化风险评估方法。因此,纯粹的非结构化,基于自由裁量权的风险评估方法不能构成可辩护风险评估的基础。
为了提高风险评估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研究人员专注于开发和评估结构化方法:精算决策和结构化专业判断(SPJ)。
精算决策
在预测方面,精算方法在心理学中具有悠久的历史。它由算法(方程,分数截止,决策规则)的应用来定义,以达到预测决策的危险因素的组合,从而提高了这种决策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它还倾向于纳入通过经验方式选择的风险因素(即,这些项目独立地和逐步添加到结果的预测)。因此,至少在开发样本中,用于做出决策的风险因素具有经验支持。Meta-Analytic Research表明,在大约50%的研究研究中,精算预测比非结构化临床预测更准确,击中率下降约10%。
精算方法已经注意到了问题。也许最重要的是,依赖于危险因素和决策算法的统计选择的精算措施在新样本中使用时受到预测的降解,因此它们的普遍性是可能的脆弱性。因此,交叉验证是精算措施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估,并且必须在使用此类措施之前进行。此外,倾向于精算方法,以强调与暴力风险管理和减少缺点不那么相关的时间不变的危险因素,而不是时变或动态,风险因素。由于从纯粹预测模型到风险管理或伤害减少模型的暴力风险评估领域的强烈概念转变,因此一些精算方法的主要预测焦点受到批评。虽然识别风险等级可以指示必要干预的强度,但是未能包括可以作为治疗目标的风险因素减少了精算预测,以告知减少风险的治疗类型。这些限制导致一些研究人员对这种决策方法表示关注并开发另一个方法-SPJ。
结构化专业判断
SPJ方法与典型的精算方法分享了一些特征,例如指定具有在风险评估中被认为的经验支持的风险因素,并为风险因素提供运营定义和编码规则。这些功能旨在促进其可靠性和预测有效性。然而,SPJ方法可以在做出最终决策时进行专业判断。它为这些决定提供了指导方针,但由于它们跨越样本的潜在预测下降和不稳定性,因此不会施加从特定样本中衍生的严格截止或算法。鼓励评估人员考虑风险因素对所危险的个人的相关性,并根据这些风险因素的数量,模式和相关性以及可能的干预程度作出低,中等或高风险的决定,以及可能的干预程度这是减轻风险所必需的。SPJ的其他显着特征是其明确强调风险管理和桥接评估和管理的重要性。它通过包括时变风险因素来实现这一目标,并通过提供将风险因素联系到风险管理策略的指导方针,这不仅要提供评估未来暴力可能性的手段,而且还可以促进降低风险和预防的方法未来的暴力。
SPJ方法受到批评,允许专业判断形成最终决策过程的一部分。批评者争辩说,这降低了其可靠性和有效性。然而,具有比较精算和SPJ措施或SPJ生产的结构判断的那些研究通常发现SPJ决定的票价也优于精算决策。在评估研究的积累之前,批评也旨在出版一些SPJ措施。开发人员抵消了SPJ措施是基于实证文学的专业指南。它们不依赖于经验导出的潜在不稳定的算法,这些算法需要交叉验证,因此,它们不需要相同类型的验证。这两个论点都有优点。但是,在建议在实践中使用之前,特定的SPJ措施应该有针对他们的Interrader可靠性和预测效用(风险因素和风险判断)的实证支持。
参考:
- Baxstrom v。Herold,383 U.S. 197(1966)。
- Douglas,K.,&Kropp,P. R.(2002)。基于预防的暴力风险评估范式:临床和研究应用。刑事司法和行为,29,617-658。
- 海尔布伦,K。(1997)。与风险评估相关的预测与管理模式:法律决策背景的重要性。法律和人类行为,21,347-359。
- Monahan,J.,Steadman,H.J.,Silver,E.,Appelbaum,P. S.,Robbins,P.C.,Mulvey,E.P.等。(2001)。重新思考风险评估:麦克阿尔瑟研究精神障碍和暴力。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
- Mulvey,E.P.,&Lidz,C. W.(1995)。条件预测:新时代别人危险研究的研究。国际法律和精神病学杂志,18,129-143。
- Tarasoff v。加利福尼亚大学的皇室,17 Cal.3d 425(1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