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众对判决和监禁的公众态度的文献出现了两幅对比的图像:一个惩罚性的公众,要求长期监禁和一个仁慈的公众在考虑罪行的严重性和可感知的性格和责备之后支持基于社区的制裁罪犯。尽管政客和媒体坚持认为公众希望对更严格,更长的徒刑判处,但研究表明,公众对适当刑罚的看法要复杂得多。例如,尽管大多数公开索赔法院过于宽大,但使用详细案件的研究始终发现,公众对法官或判刑法规的施加严厉惩罚较少。这种态度的析导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公众依靠容易召回暴力犯罪来回答有关其对法院量刑满意的一般问题。此外,公众希望对暴力罪犯更严厉的判决,但更喜欢基于社区的制裁,这些制裁可以恢复和恢复非暴力罪犯。
因此,政客和学者必须研究公众如何到达量刑态度,以更准确地了解公众的要求。本条目描述了许多研究的发现,这些发现已经检查了公众对适当句子的判断是否与量刑法律和实践一致。To fully understand the public’s conception of justice, this entry examines the inferences and beliefs that contribute to citizens’ views: their knowledge about sentencing options and prisons, their views of the primary goals of sentencing, and the effects of context and information on their decisions.
公众了解量刑,假释和监狱
对刑事司法统计数据的误解比比皆是。公众的平均成员倾向于低估量刑过程的严重性以及假释系统。当要求估计特定犯罪的平均刑期时,许多人提供的回应低于实际级别。这一发现来自美国,英格兰,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进行的研究。公众还没有意识到哪些犯罪需要监禁时间以及刑事法规要求的最短或最大监禁时间。这些低估的是公众的态度,即指定的句子与所服务年数之间应该有更多的一致性。在那些有假释的国家,大多数人都认为几乎所有罪犯都在假释,而实际上只有一小部分是从监狱中释放出来的。尽管被判刑的罪犯平均在监狱服刑一十年或更长时间后,通常在假释中被释放,但公众压倒性地同意无期徒刑应意味着罪犯在监狱中为他或她的自然生活服务。
由于只有一小部分公众访问过监狱,因此对监狱生活的看法往往是不准确的,大多数不知情的公众表明监狱对罪犯来说太容易了。根据人们认为的公众欲望,几个州减少了许多囚犯的便利设施。但是,当公众被告知各种便利设施并询问是否应保留或消除每个特定便利设施时,就会出现不同的公众态度。大多数公众希望保留教育,职业和心理计划,并支持与家人,电话和空调的监督访问。公众在提供娱乐和娱乐设施方面更有选择性。约62%至75%的公众将保留手工艺品,基本电视,篮球,配偶的夫妻访问和大学教育计划。然而,大多数公众都支持消除拳击或武术,有线电视,避孕套,香烟和色情制品,包括花花公子等杂志。公众支持具有康复潜力或对管理囚犯行为有用的设施。但是,公众不希望囚犯免费拥有守法,低收入公民负担不起的便利设施。
公众对基于社区的制裁并不了解。在包括英格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和德国在内的多个国家进行的研究发现,大多数公众可以对社区服务提供正确的定义,但对其他基于社区的替代方案(例如条件判决,缓刑)知之甚少,房屋逮捕和电子监控。公众在识别有条件句子的正确定义方面表现出偶然的级别。当被问及基于社区的判决时,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年人提到恢复原状,而只有三分之一自发地提到缓刑是一种替代方案。此外,大约四分之一是替代的缓刑。此外,研究表明,大多数被告知替代方案的受访者选择了基于社区的制裁,而无知的受访者则选择监禁。因此,当公众被告知存在监禁的替代方案时,对监禁罪犯的支持大大下降。这些发现表明,公众不熟悉基于社区的制裁,但支持这种制裁,尤其是对于非暴力重罪。鉴于媒体在媒体上没有很好地宣传,并且监狱更加突出,尤其是随着近几十年来监狱和囚犯的数量增长,这种缺乏熟悉程度并不奇怪。
信息对犯罪和正义的影响
尽管公众对判决缺乏很多知识,但研究表明,教育公众可能会改变其头号惩罚性的反应。根据参与者参加电视转播的周末活动,基于审议的民意调查,在收到有关犯罪和司法系统的准确信息之后,更受惩罚性的受访者变得更加惩罚性,对基于社区的替代方案的支持更加支持,这种态度的改变持续了10个月。研究人员发现,最初缺乏关于犯罪和正义知识的受访者比得到更好的知情人士更有可能改变自己的态度。
有关量刑的一般性与特定问题
如何提出问题也会影响公众的回应。在过去的25年中,所有西方国家进行的民意调查通常表明,大约四分之三的公众表示判决应该是更严厉的。但是,研究表明,人们在回答这个抽象问题时回想起非典型的暴力犯罪。当被问及具体犯罪时,公众的看法会发生变化。因此,重要的是向公众提出特定的问题而不是一般性问题。这可以清楚地说明美国的“三罢工”法律。研究人员已经找到了对该法律的大力支持,该法律将对第三次犯有严重重罪的罪犯终身监禁。当审查具体案件时,对“三罢工”法规的强有力支持仅对于三个暴力重罪定罪的罪犯。公众通常更喜欢一种更灵活的方法来量刑,这允许每个特定案件的个性化判断,并且对重罪犯罪者的强制性终身监禁感到不舒服。
对公众对详细案件而不是一般问题的回答的审查也有助于了解公众在宣判罪犯中想要实现的目标。当被要求在惩罚和康复之间进行选择时,至少三分之二的美国人选择了康复和预防计划。当被问到不强迫选择的一般性问题时,至少三分之二的公众对量刑的所有五个主要目标提出了重要的重要性:报应,康复,个人威慑,一般威慑和无能为力(预防期间预防未来犯罪监狱中的时间)。威慑是通过向罪犯处以严厉的惩罚来实现威慑,以使被定罪的罪犯(个人)或社会的潜在罪犯(一般)避免犯下未来犯罪。因此,一般问题没有提供有关公众希望句子实现的足够信息。
当使用具体的详细案件时,对量刑目标的支持因犯罪历史而异;罪犯的社会,药物滥用和就业历史;和犯罪类型。许多研究表明,公众支持比例司法,在这种司法中,制裁的严重性与造成的伤害的严重性和罪犯的罪犯相匹配。研究表明,报应司法是公众希望实现严重暴力犯罪的主要目标。但是,重罪谋杀法律和其他犯罪者(校长)和以较少直接的方式(配件)对同一惩罚帮助的罪犯的法律也与公众对司法的看法不符。公众更喜欢委托人获得比附件更长的监狱任期,因此否定了法律的平等原则,而是赞成比例的报应司法。
同时,对于非暴力罪犯而言,公众支持恢复性司法,这是几个国家量刑计划的一部分。恢复性司法强调基于社区的制裁,使罪犯可以更轻松地将罪犯重新融入富有生产力的守法公民,但这要求罪犯承担责任并为所造成的伤害做出修改,表达真诚的re悔,并向受害者提供赔偿。因此,与所造成的伤害直接相关的社区服务和恢复原状是恢复性制裁的例子。基于社区制裁的结合可用于实现恢复性司法。恢复性司法和报应性司法都是基于公平的,尽管恢复性司法对受害者,罪犯和社会都有公平性。在世界范围内,支持恢复正义的证据非常稳定。例如,许多研究要求受访者在宣判特定的非暴力刑事罪犯时在社区替代方案和监狱之间进行选择。欧洲和北美国家的大多数公众选择了基于社区的替代方案。在基于社区的制裁中,恢复原状和社区服务令得到了最大的支持,因为这些制裁满足了受害者的需求,并允许对社区中的罪犯进行密切监控,而标准缓刑的支持最少。从1989年到2000年,国际犯罪受害调查要求受访者判处21岁的盗窃案。 Almost three fourths of New Zealanders; about two thirds of residents of Australia, Britain, Canada, Finland, and the Netherlands; about half of U.S. citizens and Latin Americans; 40% of residents of Asian countries; and about 30% of residents of Africa recommended community-based alternatives (typically a community service order). In 15 Eastern European countries, endorsement of community service rather than imprisonment for the repeat burglar has increased across time, with a divided public in 1992, but by 2000, about 72% of the public endorsed community service. These findings show widespread support for restorative justice for the serious property crime of burglary and suggest that Europeans have the strongest support, whereas less industrialized countries have the least support, for community-based alternatives.
强制性的最低监狱任期和报应司法
近几十年来,政客制定了法规,该法规为许多罪行或更长的监狱条款提供了更长的最低监禁条款,以备再次犯罪者。这些法规是基于报应司法的目标,即规定与犯罪的严重性和有害性成正比的惩罚。公众根据严重的罪行,特别是那些因严重暴力犯罪而被定罪的人,对惩罚成年罪犯的人表示强烈的支持。但是,基于小插图和视频研究,公众比报复性司法系统更倾向于履行正义的灵活性。大多数公众都遵循个人特征,例如罪犯的康复潜力,就业状况,犯罪历史等。例如,为了回应现实的录像判决听证会,与法官相比,外行人(以及法定要求的最低监狱条款),判处较少的刑期,并且不太可能选择重复住宅盗窃者,可卡因经销商,可卡因经销商,可卡因经销商一名抢劫者,当他偷走钱包时,他的一名老年妇女跌倒并摔断了臀部。此外,当罪犯遇到药物滥用问题并要求治疗时,外行人压倒性地建议法院滥用药物滥用待遇,而法官更有可能推荐监狱条款来实现报应司法或威慑。因此,研究人员将公众描述为支持“个性化的比例”,因为公众对更严重的犯罪进行了严厉的惩罚,同时也考虑了围绕犯罪的个人情况,以实现正义。
在过去的三十年中,美国政府进行了“毒品战争”。国家调查数据表明,公众对政府努力的努力非常持怀疑态度,并认为这些判决太严重。例如,美国联邦量刑准则的最低限度监禁时间与公众的康复导向和对缓刑的偏爱大麻持有不一致。假设和真实案例都显示出公共宽大处理;许多被指控拥有可卡因,裂缝或大麻的被告案件导致陪审团无效。尽管有一个合理的疑问,但对被告无罪的陪审员的访谈表明,这些陪审团无效,因为陪审员认为联邦量刑准则施加了不公正的,过于严厉的惩罚。大多数人还愿意向小型毒贩推荐治疗计划,但希望为第二次失败的主要毒贩或小型毒贩提供监狱任期。美国人还不同意美国量刑指南中的规定,该规定在毒品是可卡因时增加了9年的强制性贩毒刑罚;他们认为,毒品贩运者应该收到类似的监狱条款,无论他们是出售海洛因,可卡因还是可卡因。仅当暴力与贩毒有关时,公众才能支持惩罚性政策,在这些情况下,刑期要比美国量刑准则允许的时间更长。
尽管严格的报应司法方法提供了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的制裁,并且不考虑罪犯的犯罪历史或背景,但公众支持犯罪者的苛刻刑期(例如,监禁时间),而不是首次犯罪者。同时,公众比联邦量刑准则更宽容。当将准则的累犯保费与分配给具有不同先前定罪的详细案件的公众刑期进行比较时,公众似乎建议对累犯者较短的监狱条款,而不是准则允许的。此外,公众绝大多数都不支持在没有假释的情况下,第三次罢工是重罪财产犯罪的罪犯。公众显然希望累犯受到更严厉的惩罚,但其反应比累犯判刑法规更为脾气。
参考:
- Applegate,B。K.(2001)。刑罚紧缩:感知到的公用事业,沙漠和公众对监狱便利设施的态度。《美国刑事司法杂志》,25(2),253-268。
- Roberts,J。V.和Hough,M。(2004)。改变对惩罚的态度:公众舆论,犯罪和正义。英国库伦普顿:威兰。
- Roberts,J。V.和Stalans,L。J.(2004)。恢复性量刑:探索公众的观点。社会正义研究,17(3),315-334。
- Roberts,J。V.,Stalans,L。J.,Indemaur,D。和Hough,M。(2003)。民粹主义和公众舆论:来自五个国家的教训。纽约州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
- Robinson,P。H.和Darley,J。M.(1995)。正义,责任与责备:社区观点和刑法。博尔德公司:Westview Press。
- Rossi,P。和Berk,R。(1997)。只是惩罚。纽约:Aldine de Gruy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