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标准化是将个人测试分数转换为某个种族群体的百分位数或标准分数的做法。在种族标准化的过程中,个人的百分位数分数不是参照所有参加测试的人计算的;相反,一个人的百分位数分数仅根据同一种族群体中的其他人来确定。在对不同种族群体的分数按百分位数进行标准化后,这些名单被合并起来做出选择决定。通过在种族群体内进行标准化,白人和黑人的相同原始分数可以根据每个种族群体的分数分布转换为不同的百分位数分数。
例如,假设一个白人候选人和一个黑人候选人在一次考试中获得74分的原始分数。如果白人考生的考试分数仅参考其他白人考生转换为百分位数,而黑人考生的考试分数仅参考其他黑人考生转换为百分位数,那么两名考生获得的百分位数分数可能不相等,即使他们获得了相同的原始考试分数。白人候选人的74分原始分数可能在白人分数分布的第60百分位,而黑人候选人的74分原始分数可能在黑人分数分布的第65百分位。当白人和黑人的百分分数被合并到一个共同的列表中并做出选择决定时,在测试中获得相同74个原始分数的候选人可能会受到非常不同的对待。例如,如果组织决定只雇用得分在65%及以上的人,那么黑人候选人将被选中,而白人候选人则不会。在另一种情况下,组织可以决定首先雇用百分位数最高的人,这意味着黑人候选人将优先于白人候选人。
如本例所示,当测试分数为种族标准时,一组成员达到特定百分位数所需的分数可能与另一组成员达到该百分位数所需的分数不同。实际上,使用基于种族的单独规范可以为来自特定种族群体的人的分数加分。1991年的《民权法》规定,根据种族调整考试分数的做法是非法的。
在工作组织中,使用组内规范程序或其他技术调整分数是一种常见的做法。例如,许多公务员考试要求给退伍军人加分。尽管普遍存在分数调整,但基于种族调整分数的概念(例如,种族标准化)在20世纪80年代引起了争议。当时,美国就业服务局(USES)广泛使用通用能力倾向测试组合(GATB)进行招聘。研究表明,白人在GATB上的表现明显优于黑人和西班牙裔;因此,使用种族标准化的数据转换测试分数的百分位数在种族群体。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这一做法受到美国司法部的挑战,最终成为1991年《民权法》中讨论的一个关键问题。该法规定,调整或更改就业测试分数或根据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民族血统使用不同的分数线是非法的。
这项规定的后果,无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都引起了许多讨论,专家们继续就如何解释和执行这项规定进行辩论。
参考文献:
- 戈特弗雷德森,L。S(1994). 种族规范的科学和政治。美国心理学家,49(11),955-963。
- 萨克特,P。R.,&威尔克,S。L(1994). 组内标准化和其他形式的预部署测试分数调整。美国心理学家,49(11),929-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