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州允许受害者和/或受害者的幸存者在判决中判决阶段的判决阶段,他们因犯罪而受到痛苦的痛苦。这些宣言称为“受害者影响陈述”是极具争议的。一些法律专家认为受害者和/或受害者的幸存者有权公开发言他们所经历的危害;其他法律专家建议,此类陈述鼓励事实上基于判决情感的决定,而不是事实。由于社会科学研究表明,陪审员,被告和受害者特征在于如何在死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陪审员,被告和受害者特征在陪审团决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受害者审判中的受害者影响造成了相当大的辩论。罚款案件。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受害者的影响陈述是宪法的;但是,社会科学家已经发出了某些建议,以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陈述的偏见性质。
受害者影响陈述概述了被告行为所遭受的伤害。自颁布受害者和见证保护法(1982年)以来,大多数国家允许在确定被告刑期时审议的事实(即,法官或陪审团)的特点。受害者的影响声明可以详细说明:(a)犯罪对受害者和/或受害者幸存者的生活的身体,心理和财务影响;(b)受害者或受害者的幸存者对犯罪和/或被告的看法;(c)在谋杀案中,有关死者个人特征的信息。在大多数州,受害者的影响声明不能以否定术语表征被告,受害者的影响陈述也可以描述受害者或受害者的幸存者的惩罚类型是适合被告的惩罚。
判断阶段的受害者影响陈述的存在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问题。主要辩论源于受害者影响陈述不是证据的事实相反,他们只是作为陪审团应解释犯罪的影响的背景。Some legal experts have argued in favor of the admissibility of victim impact statements, suggesting that they give victims and victim’s survivors a voice in court proceedings, allow for psychological healing and closure, promote sentences that are more reflective of the suffering endured, humanize the person who has been harmed, encourage other victims to come forward, and enhance the perception of procedural justice. Other legal experts have argued against the admissibility of such statements, positing that they foster inconsistencies in sentencing procedures, expose judicial proceedings to undue public pressure, and encourage jurors to base decisions on issues that are irrelevant to the facts at hand (i.e., emotion).
在没有案例中,受害者影响陈述比资本(即死刑)试验更讨论。两个最高法院裁决在讨论允许受害者影响判决中允许死刑案件的影响方面是关键的。在展位诉马里兰州(1987)中,法院得出结论,受害者的影响陈述造成了“宪法不可接受的风险”,违反了第八次修正案禁止残忍和不寻常的惩罚。法院裁定,在死刑案件中,陪审团的决定必须基于被告和/或犯罪的特征,而不是关于犯罪对受害者幸存者的影响。法院假设允许受害者的影响陈述影响陪审团的决定可能导致它基于陪审员情绪的判决,而不是法院提出的事实。
在Payne v。田纳西州(1991年),法院扭转了其早先的决定,并改变了允许受害者影响陈述在资本试验中发挥的作用。Payne v。田纳西州举行说,第八次修正案禁止禁止禁止受害者个人特征和犯罪幸存者对受害者的情感影响有关的受害者影响陈述。总之,法院裁定,如果国家立法机构选择允许它,则在资本试验的判决阶段受理,这些证据是可接受的。最后,法院得出结论,当此类宣言“如此过分偏见时,它使审判从根本上不公平地履行审集时,才会危害受害者的影响声明危害资本被告的权利。
社会科学研究表明,受害者影响陈述的存在影响陪审员认为受害者,受害者的幸存者和被告的方式。以前的调查结果还得出结论,此类宣言会影响陪审员在资本试验中的决策过程。例如,早期的研究发现,暴露于受害者影响陈述的陪审员更有可能在受害者和受害者的幸存者中思考,而受害者的幸存者比没有接触到此类宣言的陪审员。以前的研究还建议上述态度转化为行为:当受害者影响陈述存在时,资本被告更有可能收到死刑判决,而不是缺席。
精神数据还建议受害者特征似乎影响受害者影响陈述的方式。具体而言,在社区中越来越大的社会的受害者可能因受害者的幸存者而受到更重要的是,并且具有更受教育的幸存者,并且因此,有说服力和雄辩。因此,一个人的受害者更高的社会地位可能对陪审团产生更多的影响,并最终影响被告被认为是受责任的程度。
某些陪审员特征也似乎影响受害者影响陈述的方式。例如,一项研究发现,基于他们对死刑的态度的态度来听取资本案件的死亡资格状况(即陪审员的资格)提升了陪审员对受害者影响声明的易感性。具体而言,当提出受害者影响陈述时,有资格的陪审员(即有资格审理资本案例的陪审员)更有可能有利地思考受害者和受害者的幸存者。
由于受害者影响陈述的偏见性,社会科学家签发了若干建议。首先,精神力学研究人员建议受害者的影响声明范围有限,特别是在以强调他或她的高社会地位的方式描述受害者时。其次,社会科学家建议将受害者幸存者的数量置于允许在法庭上作证,以减少这种证词对陪审团的累积效力。第三,精神力学研究人员主张禁止陪审团在除去术语(例如“动物”,“怪物”)中禁止被告的描述。第四,社会科学家建议陪审团在入院时会有关于受害者影响陈述的目的的指导。最后,一些精神力学研究人员建议将受害者影响陈述与执行影响陈述的影响相反。此类宣言涉及向陪审团通知陪审团的影响,即被告人对其幸存者的执行并致力于“倾向于以超级化的人”和被告(往往被确定)的“趋势”(倾向于确定)的影响。虽然没有宪法授权,但若干国家(例如,俄勒冈州,加利福尼亚州)已批准将这些证词列入资本试验。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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