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可以被定义为另一个人受伤或损坏的人的行为或过程。所产生的损害可以是物理(例如,瘀伤,破碎的骨骼)或心理(例如,后宫应激障碍[PTSD],抑郁症)。受害者是在人际关系中发生的频繁事件,通常涉及滥用权力,例如滥用儿童的父母;滥用虚弱,老年父母的成年孩子;或虐待学生的老师。虽然过去对受害者的研究往往被划分,但不仅是因为不同类型的受害者中的频繁的合并性,而且因为共同的心理问题,还需要更加综合的方法。阅读更多信息受害者。
受害研究主题
要了解受害者,需要承认几个核心主题。与拉德森的观点相反,受害者不是一个罕见的事件,只在陌生人的上下文中发生。相反,受害者是一个非常频繁的事件,最常常发生在人类生命的普通作用中。虽然发生了陈规定的受害者的概念(例如,被一个陌生人强奸的女性在晚上走在街道上)并且需要解决,但需要解决,这些类型的受害者不是战争背景之外的规范。相反,最重要的受害来源是那些出于我们平常的日常角色而产生的,例如配偶,父母,孩子和朋友。因此,受害者必须被理解为人际关系的固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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