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证明了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的心理影响之后,最初提议的女性综合症(BWS)自成立以来就经过了进一步的澄清。本研究论文回顾了有关家庭暴力及其受害者在刑事司法系统(包括刑事和家庭法院)中的历史问题,描述了有关家庭暴力受害者和BWS的心理理论,并讨论了BWS在法律背景下的应用。
家庭暴力与法律的历史
家庭暴力被定义为一个人(主要是男人)的人(主要是男人)(主要是女性)的身体,性和/或心理虐待regard for that person’s rights. Domestic violence is also called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by some, while the term family violence encompasses child and elder abuse as well as intimate partner abuse.
一些人建议家庭和一夫一妻制的关系起源于保护妇女和儿童免受身体和性进取的游牧男性。不幸的是,这个家庭并不是某些妇女和儿童的避风港。直到最近,宽恕妻子殴打的法律在美国和其他国家都很普遍。由于男人有保护妻子和孩子的法律责任,因此他们也有权对他们进行纪律处分。当妇女在1970年代初期开始的新妇女运动中要求自己的法律和社会权利时,她们还开始要求法律更好地保护她们免受男性的身体和性暴力。
在刑事司法系统中殴打妇女
第一个受到关注的领域是执法部门需要更好地保护被亲密伴侣虐待的妇女。典型的报道是,如果警察被召唤,男人会殴打该女子并离开现场。即使他仍然在场,警察也会犹豫要干预并逮捕所说的家庭事务,而通常会带男人在街上散步,以使他平静下来。妇女讲述了这很少有效的工作,并且在执法人员离开后,她们将被殴打更糟。警察抱怨说,检察官并没有认真对待这些案件。但是检察官声称,妇女放弃了指控,拒绝合作,法官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些家庭事务。改革的两个领域变得清晰。首先,应像其他任何攻击一样起诉国内攻击,而不会承担妇女的负担提起或降低指控。其次,妇女需要保护所有法律,社会和医疗机构和机构的进一步虐待。随着案件在世界各地的法庭上开始听到,妇女在所有社会机构中面临的障碍变得更加明显。 It became clear that it would require cooperation from all levels of society to better protect women and children.
刑事司法系统开始引入几种不同的改革,包括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垂直起诉以及制定执行起诉策略,包括可以将肇事者转移到待遇中的特殊解决问题的家庭暴力法院。其他改革包括使限制命令更容易获得和加强其执法,并消除那些被捕的人在不首先在法官面前的人的能力。研究表明,在监狱里度过一整夜并从法官那里得到严厉的信息,这对大多数已知的殴打者来说是足够的威慑力,并且在美国许多城市开始采用亲逮捕政策。后来的研究表明,一些殴打者,尤其是那些社区联系很少的人,例如工作或社交网络,在被捕后实际上可能变得更加暴力,并且随着击球手开始进入治疗计划,很明显他们在人口统计学上一样人口的多样化和虐待的妇女一样。
依赖和家庭法院
同样很明显,涉及家庭暴力的男人和女性通常都有心理和药物滥用问题。尽管受虐的妇女倡导者在庇护所和支持团体中不同意这些问题的起源,但大多数人都同意,适当培训的心理健康提供者的可用性很重要。最初,很少有精神科医生,心理学家,社会工作者或精神病护士接受过与家庭暴力受害者或肇事者合作的培训。为医学和心理学领域的人制定了协议,大规模的政府资金用于培训受害者倡导者,住所工作者以及法律和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受虐的女性收容所成为美国和其他国家的政策和服务的组织点。在美国,法律体系,尤其是刑事司法系统仍然是肇事者和受害者服务的守门人,而在其他国家,公共卫生系统产生了更大的影响,通过该系统提供了服务。
尽管重点是保护妇女免受施虐者的侵害,但也有必要专注于保护儿童免受虐待。研究发现,在已知家庭暴力的家庭中,有40%至60%的重叠发生在40%到60%。受过训练的儿童保护工人责怪母亲的实际虐待或未能保护孩子的工作必须重新学习如何与也受到殴打并试图在社区中几乎没有帮助的妈妈工作。保护儿童的保护问题仍未解决,案件介于刑事,依赖和忽视之间,以及家庭法院,以及他们中的任何一个经常为儿童提供不足的服务。
许多殴打妇女的拥护者认为,殴打者经常在婚姻后很长一段时间坚持共同承担父母的责任,因此经常使用家庭法院继续对妇女的联系并控制该妇女。他们进一步认为,法院拒绝利用其权力来增强受虐妇女的能力,并协助她保护孩子。当法院不干预时,殴打者不会被他对女人和孩子的持续心理虐待所阻止。殴打者如何利用法院利益的一个例子是提出许多法院动议,这成为对赚钱比男性少的妇女的重大心理和财务流失。为了使事情进一步复杂化,律师在高度争议的离婚和监护案件的两边雇用的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可能会引入构造,例如由代理人聘用的父母疏远综合症和心理蒙克豪森(Munchausen),这些构造有效。这些可疑的构造在刑事法院被裁定不可接受,但在家庭法院中是可以接受的。
杀死自卫的妇女
众所周知,在美国,大约有1,000名妇女杀死了自己的虐待伴侣,他们声称是自卫。相比之下,据报道,每年有4,000多名妇女被其伴侣杀害。必须重新建立自卫法,以使这些妇女在刑事法院使用辩护辩护无不认罪。从197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各州通过判例法和立法开始了可接受性的过程,以便妇女对危险的看法,尤其是在审判中被殴打的妇女对危险的看法。在听到这些案件之前,人们认为自卫类似于两个在酒吧里打架的人。To help the triers of fact—the judges and juries who heard these cases—better understand the battered woman’s perception of danger, especially when the woman killed the man when he was asleep or was just starting his dangerously escalating abuse, the dynamics of domestic violence and psychological theories, such as learned helplessness and BWS, were introduced into court testimony.
关于家庭暴力和殴打妇女的心理理论
家庭暴力的动力
在过去的30年中,对倡导者和专业人士的行为评估或不被认为是家庭暴力的行为一直是一个重大挑战。这种困难很大程度上可能是由于受虐的妇女必须保持保密,以保护她们的虐待者免受虐待者的侵害,这使她们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或掩盖自己的情感和身体上的痛苦。但是,随着妇女开始获得法律保护和服务,她们能够描述自己家中发生的动态,并且随着殴打者开始在法院派出的罪犯特定干预计划中进行交谈,他们confirmed much of the women’s descriptions. Lenore Walker first found that battering did not occur all the time in homes where domestic violence existed but that it was not random either. Rather, the women described a cycle of violence that followed a courtship period that was mostly made up of loving behavior.
该周期包括三个阶段:(1)张力构建期,(2)急性打击事件,以及(3)一段时间的爱心或没有殴打。每次发生新的殴打事件时,先前殴打事件的碎片的记忆都会增加恐惧,这引导了妇女的反应,通常试图使殴打者平静下来并防止进一步升级暴力。但是,有时,当该名女子看到殴打者的暴力行为不管做什么时,她都采取行动来保护自己。有时,这导致她故意或无意地杀死了施虐者。
学习的无助
在评估杀死虐待者的受虐妇女时,有必要理解为什么妇女会用枪或刀对抗睡觉或在暴力事件开始时的男人。她为什么不简单地离开?对于特定情况和一般情况,这个问题的答案最重要。学习的无助理论有助于解释某人如何学会相信她的行为将无法预测的效果,因此,离开不会阻止对她的暴力行为。研究表明,许多妇女在分离时受到重伤或杀害。殴打者告诉他的伴侣,无论她走到哪里,他都会跟随并伤害她,并利用自己的力量和控制来执行隔离,智慧和过度体质,从而增强了她对他无所不能的信念。当击球手继续保持不变而殴打者对自己的行为没有任何后果时,他证实了她对自己对她的统治地位的信念。受害者的行为与殴打之间的偶然性丧失导致学习的无助。
经验丰富的无助的受虐妇女经历了他们可以逃脱以保护自己的信念的丧失。这种学习的无助性有时被误解为实际的无助或实际无法逃脱殴打。学习的无助理论以及暴力和BW的循环理论,帮助陪审团理解了为什么妇女不简单地走出家园而离开殴打者。在某些法律意见中,BWS实际上被描述为包括虐待的动力以及学习的无助性,而不是根据精神障碍的诊断和统计手册(第四版)构成综合症的心理体征和症状的收集。,文本修订; DSM-IV-TR;美国心理学会,2000年)。但是,这是希望消除对精神障碍的任何讨论作为BWS和心理学家的任何讨论的拥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的一部分,他们了解接触重复创伤可能会造成情感上的困难,包括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其中BWS的一部分可能会引起情感上的困难被认为是子类别。
创伤理论和受虐的女综合症
症状学的复杂性以及受虐妇女的临床表现使其对法律和临床学科都充满挑战。多年来,这些复杂性得到了广泛的研究,并且在妇女经历各种形式的暴力反对她们的暴力,包括性侵犯和强奸,家庭暴力和性剥削以及骚扰的方式中,已经确定了整个文化的趋势。这些虐待是大多数妇女认为是创伤事件,因此,女权主义理论的结合试图说明权力和控制问题以及创伤理论,以应对BWS的滥用。
BWS最好被概念化为创伤后压力症状的组合,包括重新体验创伤事件(即击球事件);麻木的响应能力;除了其他几个因素的可变组合外,以及高音。这些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人际关系中断,与身体形象的困难,躯体关注以及性和亲密问题。在过去的几年中,已经尝试清楚地定义了用于研究目的的BWS的假设成分。因此,使用使用莱诺尔·沃克(Lenore Walker)开发的受虐女性综合症问卷收集的数据,包括PTSD症状,功率和控制问题,身体图像失真和性功能障碍,包括PTSD症状,功率和控制问题,身体图像失真和性功能障碍。
在过去30年来的文献中,BWS最受欢迎的组成部分之一是PTSD。当设计最初的研究时,PTSD尚未进行测试并进入DSM诊断系统。总的来说,批评表明,创伤模型不包括女性生活的足够背景,因此看起来她患有精神疾病,而不是症状是对虐待的逻辑反应。虽然对某些女性确实如此,但研究表明,有许多女性来治疗师,因为尽管症状不再受到殴打,但症状并没有消失。PTSD的特征是重新经历了刺激的创伤,这些创伤既可以说明这种现象,又可以解释这种现象。
受虐女性综合症问卷
为了深入了解BWS及其对跨文化妇女的影响,莱诺尔·沃克(Lenore Walker)及其同事正在继续为经修订的受虐女性综合症调查表2003(BWSQ-3)进行验证过程。鉴于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是一种普遍现象,因此必须采访来自各种文化的妇女。因此,访谈的数据是从俄罗斯,西班牙,希腊,哥伦比亚和南佛罗里达州收集的。此外,这项研究最近开始考虑报告有殴打关系历史的被监禁妇女。
莱诺尔·沃克(Lenore Walker)于25年前开发了受虐女性综合症问卷的原始版本。最新版本是受虐女性综合症问卷3,其前身是全面的工具,可以收集有关家庭暴力研究和治疗领域的宝贵信息。建立BWSQ-3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将使未来的临床医生能够使用半结构化的临床访谈来评估报告殴打关系的女性。该评估还具有帮助指导临床医生治疗受虐妇女的潜力,因为访谈允许对女性的历史和殴打关系进行个性化概述。此外,研究人员已经开始研究参与刑事司法系统的妇女经历的殴打关系的动态,目的是确定该人群的独特需求。作者及其同事使用BWSQ-3的当前研究表现出了相似的经验模式,包括跨文化的PTSD症状学高度认可。
在法律环境中应用受虐的女综合症
如上所述,在法律背景下,遭受重创的女性综合症一词最常用作对妇女对威胁的看法的解释,导致她在自卫中犯下刑事犯罪。刑事犯罪还可能包括配偶袭击(即,在殴打妇女反击而无需杀害伴侣的情况下)或在殴打伴侣的影响下可能共同承担的任何其他犯罪。实际上,使用BWS超出了刑事司法系统,包括家庭法院(例如儿童监护案件),甚至包括民事法院(例如,在极少数情况下,当妇女起诉殴打者造成身体和情感上的损害时)。
在刑事审判期间提出的证据形式通常应用BWS,这名受虐妇女在自卫中杀死了她的虐待伴侣。引入BWS的目的是获得无罪释放或降级为二级谋杀案或杀人罪的一级谋杀罪。辩方承担的负担包括证据表明该妇女是或认为自己是迫在眉睫的危险。辩方通常试图在专家证人的帮助下建立这一点,后者证明了有关虐待关系的动态以及女性的看法如何受到虐待和PTSD症状史的影响。此外,由于专家对被告进行了全面评估,因此他或她很可能能够讨论可能的合并症心理健康障碍。
Because of BWS’s broad range of applications within the legal system, and the need for psychological evaluation and/or expert testimony across legal settings, the term battered woman syndrome has traditionally been used in both a legal and a clinical context, with an understanding that the wide-ranging effects of battering are physiological, behavioral, cognitive, and emotional.
参考:
- 美国精神病学协会。(2000)。精神障碍的诊断和统计手册(第4版,文本修订)。华盛顿特区:作者。
- 布朗,A。(1987)。当殴打妇女杀人时。纽约:自由出版社。
- Brownmiller,S。(1975)。违背我们的意愿:男人,女人和强奸。纽约:西蒙和舒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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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lker,L。E.(1979)。受虐的女人。纽约:Harper&Row。
- Walker,L。E. A.(1984/2000)。受虐的女人综合症。纽约:施普林格。
- Walker,L。E. A.,Arden,H.,Tome,A.,Bruno,J。,&Brosch,R。(2006)。受虐女性综合症问卷:针对面试官的培训手册。
还给犯罪行为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