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最初是在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被设想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领域。在此之前,确实有关于后来归入精神卫生法的各种主题的法律。这些法律包括民事承诺,监护,法律上的精神错乱辩护,以及站立能力试验等等。普通法澄清一些精神疾病,提出的法律问题,有法定的进展,但直到美国最高法院开始使宪法化问题,这些不同的法律原则开始被认为是一个单独的法律领域。阅读更多关于精神卫生法。
精神卫生法研究主题
现代法庭经常处理涉及需要治疗和康复的个人的各种心理社会问题。因此,药物滥用、家庭暴力、虐待和忽视儿童、青少年犯罪和家庭解体等问题日益引起法院的注意。治疗法学的方法有助于开创处理这些问题的新司法模式,包括专门的治疗或解决问题法庭,如药物治疗法庭、家庭暴力法庭、精神健康法庭和统一家庭法庭。这些新的司法模式受到治疗法学原则的启发和适用,代表着传统精神卫生法的扩展,使之适用于法律寻求改善个人和社会的精神健康和心理功能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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