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的犯罪都为警方所知,因为公民(通常是受害者)会举报他们。在这个把关人的角色中,受害者将他们对不公正的关注、他们自己的安全和社区的安全与举报犯罪的成本进行权衡,这可能包括一种信念,即警方不太可能逮捕罪犯或归还被偷的财物,以及参与刑事司法程序是耗时的,可能会让人蒙羞。通常情况下,受害者更有可能报告更严重的罪行。受害者向他人索取和获得的信息和建议通常也很重要。与受害者的情况一样,旁观者报告犯罪事件的决定往往受到他人的社会影响。
在美国,每年有超过2300万罪的犯罪 - 超过1800万房地产犯罪和超过500万的暴力犯罪。自1993年以来,犯罪率一般一直在下降,部分原因是不断变化的人口统计学(即最犯规最常年的人数),而且由于使用某些药物的使用和改进执法实践,因此也是由于使用的衰落。虽然受害者的刻板被典型态度不成比例,但是,白色和老年人,事实上,罪犯和受害者之间存在重叠,使得罪犯和受害者都不成比例地雄性,黑人和年轻人。男性更有可能被陌生人受害,而女性则更有可能被他们所知道的人受害。
绝对的报告率
心理学家通常认为报告是一种求助行为。大多数犯罪案件的受害者会向他人寻求帮助,但根据犯罪情况,大多数人不会报警。通常情况下,受害者会向家人和朋友寻求帮助,有些人还会向心理健康专家寻求帮助。
只有不到一半的犯罪案件向警方报案——暴力犯罪约占47%,财产犯罪约占40%。判断一项犯罪是否会被报告的最大因素是犯罪的严重程度。约60%的严重伤害案件,约40%的普通伤害案件,约55%的入室盗窃案件,约80%的机动车盗窃案件,以及约30%的盗窃案件向警方报案。一般来说,暴力犯罪比财产犯罪、已完成犯罪比未遂犯罪、受害者受伤更严重的犯罪、财产损失更大的犯罪以及使用武器的犯罪更容易报案。
对警察和刑事司法制度的态度一般不能很好地预测是否决定报告或不报告犯罪,尽管有一些证据表明,对警察在以前的案件中的行为感到满意与报告随后的受害情况有关。此外,虽然人口统计特征不是报告的有力预测因素,但有小规模但一致的发现,女性比男性更有可能报告,特别是暴力犯罪,老年人比年轻人更有可能报告这些犯罪。
一般而言,与陌生人的罪行更有可能向警方报告,而不是对非陌生人的罪行。有几种原因可能会占这种差异,包括害怕从已知的罪犯进行报复,在确定事件是否真的是犯罪的困难,这一信念可能被视为对犯罪的部分负责,以及事件发生的信念在非摩尔人之间,特别是亲密,是私人事项。
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报告的犯罪率一般都在增加,最明显是关于报告性侵犯的报告。This increase in the reporting of sexual assault is the result, in part, of statutory changes that make it easier for victims to report (e.g., victim shield laws that protect victims’ identity in the media) and for district attorneys to prosecute these cases (e.g., the elimination of the need for corroborating evidence beyond the victim’s statement).
更一般地说,受害者可能更有可能报告,因为自一九八二年成立犯罪受害者特别工作组以来,对受害者的关注日益增加。该报告促成了50个州的法律或宪法修正案,赋予受害者在刑事判决时作证的权利,以及被告知刑事司法程序的其他阶段(如辩诉交易、假释听证会)的权利。其他与受害者相关的立法包括强制要求赔偿,规定罪犯支付罚金,罚金将用于向受害者提供赔偿的基金,建立受害者证人服务办公室(通常在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内)为受害者提供援助,为专门支持性侵犯和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机构提供资金。
报告或不报告的原因
根据全国犯罪受害调查(National Crime victim Survey),一项对大约7.5万名全国代表性个人的持续调查,他们每两年接受一次采访,报告犯罪的最常见原因是阻止或防止所报告的具体犯罪,追回财产,防止罪犯对受害者进一步犯罪,防止罪犯对任何人犯罪,因为事件本身就是犯罪。最常见的不举报犯罪的原因是,有人举报了,因为这是私人的事情,或者因为罪犯没有成功。这些原因表明,受害者使用成本效益分析来决定是否报告犯罪。
报告的过程
如果犯罪报告给警察,然后,基于模型由马丁·格林伯格和Barry Ruback犯罪受害者必须标签事件,确定它是严重到报告,然后决定向警方报告犯罪是适当的行动。在大多数情况下,就第一阶段——将事件标记为犯罪——而言,过程相对简单。也就是说,人决定事件是否符合他或她对构成犯罪的定义(尽管受害者的定义可能与犯罪的法律定义相同,也可能不同)。在某些情况下,标签的过程更加复杂。例如,在财产犯罪中,个人可能认为他们丢失或放错了物品,而不是该物品被偷了。对于暴力犯罪,问题一般不在于该行为是否发生,而在于该暴力行为是否被视为犯罪。例如,妻子遭受丈夫的身体殴打,如果她是认为男人殴打妻子是合适的文化的一部分,那么她可能不会将该事件定义为犯罪。
被害人认定某一事件为犯罪后,必须认定犯罪的严重程度。这种严重性的确定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与受害者所经历的痛苦和觉醒的程度有关,它是基于受害者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和对未来犯罪的感觉有多脆弱。这两种判断与受害者所经历的身体、物质和心理伤害的程度、受害者可能经历的伤害的程度以及犯罪的意外程度有关。更大的伤害,更大的潜在伤害,和更大的意外,会导致更高的严重性评级和更多的唤醒和痛苦。
在确定犯罪的严重后,受害者必须决定该怎么做。受害者有四种选择。首先,他们可以寻求私人解决方案,例如,如果他或她在某些情况下,在某些可能被疏忽的第三方无法采取犯罪行动的第三方寻求补偿或报复罪犯的赔偿或报复发生。其次,受害者可以认知地重新评估这种情况,通过重新考虑事件是否真的是犯罪或通过重新评估其严重性。最常见的认知重新评估形式是为了受害者,至少部分地归咎于犯罪。第三,受害者可以根据他们的判决向警方报告犯罪,在他们的衡量成本和福利之后,报告可能会减少他们不公平地对待并容易受到未来的受害的影响。最后,有些受害者可能会选择无所事事,信仰什么都不能减少不公正,让他们感到安全。
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性
20世纪70年代的研究旨在确定为什么警方到达犯罪现场之前存在这么长的延误结果得出结论,延迟是由于警察率过很长一段时间,而是与亲戚,朋友和陌生人交谈的受害者在召唤警方之前。与他人的这些讨论有意义,因为大多数人,作为犯罪的受害者是一个不寻常的事件,受害者可能会转向他人的帮助,以帮助理解和应对犯罪。
根据社会比较理论,个人很可能依赖他人提供的信息和建议,这些信息和建议涉及没有客观标准的感知和判断。当个体被唤醒(如在紧急情况下)而不知道该怎么做时,这种对他人的依赖尤其可能发生。与这一理论相一致的是,犯罪受害者在决定是否报警之前,通常会与他人(通常是朋友和亲戚)交谈。对强奸、盗窃、抢劫和盗窃受害者的采访研究表明,这些人可能会给受害者建议。
这些其他个人可以影响受害者对某一事件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应该报告犯罪的判断。
它们的影响来自提供有关犯罪和刑事司法系统的信息,从应用于他们(以及他们所属的集团)认为是合适的规范压力,并提供支持(或某些时间不支持)的规范压力同情,情感支持和有形帮助的形式。此外,Martin Greenberg和Barry Ruback的实验研究表明,即使来自陌生人,受害者也可能遵循这种建议。他们的实验研究发现,如果旁观者给予警方(而不是漫反射建议做某事的特定建议,受害者将特别可能召唤警方,而在对警方的呼吁进行的情况下,物理存在,并提供帮助未来。
美国若干民族之间规范的调查表明,如果他们是女性,如果他们是女性,则更有可能被建议召唤警察,如果他们还没有饮酒。女性比男性更有可能建议致电警察。此外,各国的研究表明,犯罪者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更接近,人们的关系越小就是建议报告。
旁观者报告
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受害者向警方报案。然而,旁观者有时也会报告,Bibb Latane和John Darley的研究表明,在场的旁观者越多,他们报告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小。根据他们的研究,其他人的存在会影响旁观者个人是否注意到事件,将其解释为紧急情况,承担个人责任,然后向警方报告事件。别人的存在会导致多元无知,例如,如果每个人都相信其他人已经报道了犯罪,和扩散的责任,如果人们意识到他们有一些怪不报告,但这是由其他人共享也没有报告。旁观者往往不愿报告,因为他们害怕看起来很愚蠢。此外,旁观者可能不愿报告涉及家庭情况的犯罪,因为他们认为私人关系应该保密。
对于大多数犯罪,不举报的旁观者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唯一的例外是虐待儿童的犯罪。所有国家都规定,某些个人(如医生、护士、学校教师、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在其就业或专业实践过程中遇到他们认为是虐待儿童的情况时,必须向适当当局报告这种虐待行为。尽管不报告可能导致刑事处罚,但许多被要求报告的人,包括治疗师,没有这样做。他们不报告的决定往往是基于大多数案件不涉及严重虐待的事实,而这类案件如果报告,不太可能导致起诉。因此,报告虐待很可能导致漫长和昂贵的法律程序,并可能导致采取一些行动鼓励家庭寻求治疗。如果该家庭已经在接受治疗,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可能会判断报告不会产生积极的结果。此外,由于报告违反了保密原则,破坏了治疗关系,是侵入性的,并可能对家庭造成损害,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很可能认为,总的来说,报告是不值得的。因此,许多临床医生有时选择不报告可疑的虐待儿童行为。
参考:
- Greenberg, m.s., & Ruback, R. B.(1992)。犯罪后:受害者的决定。纽约:充气。
- Latane, B. & Darley, J.(1970)。反应迟钝的旁观者:他为什么不帮忙?纽约:Appleton-Century-Crofts。
- Ruback, R. B. & Thompson, M. A.(2001)。暴力受害的社会和心理后果。千橡市,加州:鼠尾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