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创伤综合征(RTS)是一个专家在法律案件中作证的主题。检察官在性侵犯案件中最常使用它来反驳被告关于有关性接触是自愿的说法。证词的具体性质因情况而异,但通常包括对强奸的共同作用的描述,并认为特定投诉人的行为与被强奸了(或不矛盾)。关于RTS证词的可接受性的司法决策因给定证词的特定性质以及随时间和跨司法管辖区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因此有关专家证词的可靠性。尽管如此,对RTS的专家证词通常是可以接受的,尤其是在提出教育陪审团的情况下(与证明发生强奸发生的)。
强奸创伤综合征的定义
强奸创伤综合征一词首先是由Burgess和Holmstrom于1974年创造的,以描述成年强奸受害者强奸的两阶段反应模型。他们的模型是对医院急诊室中92名成年女性强奸受害者的样本中观察到的症状的描述。根据对这些妇女的访谈,伯吉斯和霍姆斯特罗姆描述了恢复过程的急性阶段,其特征是受害者的生活方式中有很多混乱。在此阶段,身体(例如,肌肉张力)和情绪(例如,恐惧,自我塑造)症状很常见。第二个(重组)阶段在强奸后2到3周开始。受害者经常在此阶段移动,创伤症状(例如,噩梦,恐惧)仍然很普遍。尽管RT一词继续用于法律决策和评论,但随后的研究已从特定的诊断和症状而不是恢复阶段来概念化强奸创伤。
RTS有时被称为专家证词,判例法和法律评论中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的特定类型。确实,强奸是一个创伤事件的一个例子,可以导致美国精神病学协会的诊断和统计手册(DSM)中定义的PTSD。DSM概述了必须诊断为PTSD的个人必须满足的非常具体的标准:(a)他们必须经历过创伤事件,涉及实际或威胁性死亡,严重伤害或对身体完整性的威胁,并以激烈的方式对该事件做出反应恐惧,无助或恐怖;(b)他们必须报告指定数量的症状,涉及重新体验事件,避免和唤醒的症状;(c)症状必须持续至少1个月,并在功能中造成临床上的严重困扰或障碍。研究表明,绝大多数的强奸受害者符合PTSD的标准,立即存在PTSD的标准,大约50%的人继续满足1年后期的标准。几年以前强奸的受害者中,当前的PTSD患病率从12%到17%不等。几项研究发现,强奸受害者报告PTSD的症状多于非维多利亚人和其他类型创伤的受害者。
尽管案例法倾向于关注PTSD,但性侵犯后,其他几个症状也很常见,包括恐惧,焦虑,抑郁,健康问题和药物滥用。这些症状在强奸受害者中既常见,又比非维克蒂安更常见。一些人认为,只有证据表明症状在受害者中比非维克学更常见的证据与是否发生强奸有关。如果症状在非受害者中同样常见,则强奸受害者在强奸受害者中很常见的证据无关紧要。但是,如果强奸后,证据表明症状并不常见,但与被强奸是一致(即可能的结果),如果辩方声称症状与被强奸不一致的情况是重要的。
总而言之,RTS已被用来引用强奸对Burgess和Holmstrom 1974年的研究,关于强奸相关PTSD的研究以及对强奸其他影响的研究的描述。这可能是非常误导的,因为Burgess和Holmstrom描述的RTS症状与PTSD的DSM标准中所述的症状不同。此外,与PTSD不同,RTS是一种描述,而不是具有特定标准的诊断。在随后的研究中,伯吉斯(Burgess)和霍姆斯特伦(Holmstrom)描述的一些症状比在非维克蒂姆(Nonvictims)中更为普遍,但是这项研究并未复制伯吉斯(Burgess)和霍姆斯特伦(Holmstrom)的舞台模型。RTS一词将在这里用来指关于强奸影响的整个研究。
强奸创伤综合征的专家证词
大多数情况下,关于RTS的专家证词的目的是反驳被告的说法,即有关的性接触是自愿的。由于通常没有证人或其他身体证据,因此很难证明不同意,而且投诉人经常认识被告。关于申诉人经历的关于心理创伤的专家证词被认为是同意辩护案件中最有力的证据。
RTS的专家证词是在1980年代初在美国法院首次引入的。大多数裁定其可接受性的州都认为这是可以接受的,尽管决策因特定案例的证词的特定性质和目的而有所不同。例如,所提供的证词在专家是否仅提供对强奸的共同后遗症的一般描述方面可能有所不同,或者专家是否也对特定申诉人是否遭受RTS的意见提供了意见。在专家是指RTS还是PTSD方面,证词也有所不同。
几个标准决定了是否可以接受专家证词。首先,专家必须有资格。各种专业人员(例如,心理学家,精神科医生,危机工人)提供了证词,但是他们的资格很少是确定RTS证据的可接受性的问题。第二个标准是证据应在科学上可靠和有效。如果RTS的证据着重于RTS是否是对性侵犯的公认反应,并且在确定是否发生强奸时,通常认为RTS证据通常被认为是可靠的。第三个标准是证据应该有助于陪审团。通常,证词被认为有助于对陪审员进行强奸的共同影响,尤其是对强奸和强奸受害者行为的共同误解。最后的标准是,证词不应不公平地偏向被告。这是证词中最具争议的方面,但偏见的程度取决于证词的性质。The testimony is generally viewed as less prejudicial if the expert uses the term PTSD versus RTS, if the testimony is used to rebut a defendant’s claim that a complainant’s behavior was inconsistent with having been raped, and if the testimony concerns victims as a class versus the specific complainant. The testimony is viewed as unfairly prejudicial and as invading the province of the jury if it is used to prove that a rape occurred (e.g., if the expert states that he or she believes that the victim was raped or definitely has RTS).
尽管最初在性侵犯案件中引入了RTS证据,以证实申诉人的性接触是非自愿的说法,但被告也试图使用证词来支持其事实的版本。例如,被告可能会试图提供专家证词,因为申诉人没有RT,因此不得被强奸。强迫申诉人应由辩护专家审查,破坏了强奸盾法律引入的保护,并可能阻止报告。尽管如此,对投诉人的担忧必须与被告的权利保持平衡。辩护人对RTS证据的可采性取决于几个因素。例如,如果检方首先提出证词,辩方提供的专家证词更有可能被接受。有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它应该是可以接受的。此外,有人认为,如果起诉专家进行检查,则应允许辩方强迫对申诉人进行检查,但如果起诉专家仅提供有关性侵犯的影响的一般证词,则不得。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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