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司法心理学是心理学临床实践与法律之间的互动。精神错乱和能力是两个法律问题,在法律背景下检查临床实践的具体精神健康方面。法院利用法医心理学家作为专家协助为双方作出法律决定,但重点是处理法庭上的法律问题,而不是回答一个心理问题。虽然精神错乱和能力都关注法律的精神健康方面,但所涉及的问题非常不同,经常混淆。精神错乱关注的是一个人在犯罪时的精神状态,能力关注的是一个人在当下的精神状态。
精神错乱的辩护最初是为道德困境提供一种法律妥协。法院的理由是,仅仅因为一个人患有精神疾病而惩罚他是不公平或不公正的。如果有人被发现患有精神病,他们并不具备必要的精神状态来承担责任或应受谴责的罪行。因此,被发现患有精神病的人是无罪的,也不对他们的行为负责。尽管公众的信仰被误导,精神病辩护很少被采用,那些被发现有精神病的人很少被轻易释放。精神错乱辩护在所有重罪案件中只占1%,在这些案件中,不到三分之一的被告被认定为精神错乱(Callahan, Steadman, McGreevy, & Robbins, 1991)。
法医心理学家的工作是评估被告是否符合既定司法管辖范围内的精神错乱标准。虽然精神失常的标准各不相同,但为了被认定为精神失常,被告通常必须证明他或她患有精神疾病,使他或她不知道他或她正在做什么,或知道他或她做错了。在一些州,精神疾病只是损害了人们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例如,如果你扼杀某人,因为他在交通中削减你,你可能会因攻击而被捕。但是,如果你窒息你最好的朋友相信她是柠檬,你将要制作柠檬水,你可能会被发现疯了。法医心理学家难以回顾性的困难,并帮助法院确定在犯罪时,被告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以及这种精神疾病是否损害被告在这种程度上损害了被告。被告不能合法地承担思想的过程或行为,对他或她的行为负责。
能力是一个非常不同的标准,在很多方面,比疯狂更容易满足。能力关注的是一个人的精神状态,旨在确保法律程序的公平性。然而,犯罪能力通常关注的是被告目前的心理状态。能力评估的目的通常是针对被告在法律程序的某些方面的当前心理功能。一个人的能力常常是审判时的一个问题。然而,一个人必须有资格承认罪行,进入抗辩,放弃精神错乱辩护,甚至被执行。为了能够胜任,一个人必须基本能够了解针对他或她的指控的性质以及在特定时间内不同的法律结果所面临的任何后果。受审的人应该知道法官的角色,他或她的律师,如何与律师沟通,检察官试图发现他或她有罪,陪审团将决定他或她有罪或无罪。当事人也应该明白,如果她被判有罪,她将被判处特定范围的刑罚。我们的法律制度要求人们在法律过程中能够胜任,以确保他们能够参与到这个过程中来,这样才公平。
虽然精神错乱很少被使用,也很少成功,但能力是法庭面临的最常见的精神健康问题,而且大多数人被认为是有能力的。例如,在所有重罪案件中,多达8%的案件会进行审前能力评估(Hoge, Bonnie, Poythress, & Monahan, 1992),而受审能力只是众多案例中的一个,在这些案例中,能力可能是一个问题。据估计,每年进行60,000次能力评估(Bonnie & Grisso, 2000),这个数字比过去几年有了显著的增长(Steadman, Monahan, Hartstone, Davis, & Robbins, 1982)。大多数被告被认为是合格的,而那些不合格的则表现出严重的精神障碍。Nicholson和Kugler(1991)发现,不合格被告通常患有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并且曾经住院。此外,被发现无能力的人通常住院时间很短(Nicholson & McNulty, 1992),超过90%的人后来被发现有能力(Nicholson, Barnard, Robbins, & Hankins,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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