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进行初级法院的决定上诉审查听证,依靠律师的书面摘要和口头辩论各方帮助法官制定的意见情况下的结果。请愿书的数量从政党寻求最高法院授予一个听证会上的吸引力远远超过数量的情况下,法官可以(或愿意)。很少的情况下,最高法院,有一个高度结构化的,正式的过程等。应该请愿者成功地获得一场听证会,他或她的律师能够提交书面摘要和参与口头辩论。之后,将会完全在法官的领域;处理的情况下将包括一个初始justices-only会议,起草的交换意见,由法官和各种类型的临时决策(例如,标准的证明政府一方应举行),导致大多数的最终决定证实或推翻下级法庭裁决。
问题之前,法院有时涉及到关于人类行为的问题。行为科学知识的必要性提供了机会,专业组织提交自己的内裤解决相关的研究领域。指导原则和先例存在法官如何决定的情况下,但这些参数往往公开分歧,法官甚至时尚新规则。法官的人际关系和认知方面的决策也被研究过。这个条目检查操作的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在作出决策时,所使用的标准,法院的裁决发布类型,和先例商议在法庭上的作用,以及各种接口之间,心理科学。
操作的最高法院
美国最高法院不进行“试验”的证据表示,盘问证人,和最初的调查。相反,它进行了上诉审查(即。,从较低的上诉法院听证会)的情况下,如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或州高等法院。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个例外作为上诉,这是非常罕见的,是在原管辖法院需要案件时,当有两个国家之间的争端。以其典型的上诉的角色,美国最高法院将评估的合理性做出这一决定的下级决定上诉,着眼于前面的法庭行动是否正确应用美国最高法院的先例,解释美国宪法的规定,解释法律,等等。最终,大多数最高法院必须决定是否证实或推翻下级法庭裁决。
估计有8000请愿书每年向美国最高法院的听证会。在这样的请愿,失去一边在前面的水平(请愿者)请求完整的审查并在最高法院举行的听证会,根据先前的争用法院的裁决包含可逆程序性错误,提出了高度的重要法定或宪法问题。每年只有80个病例(基于近年来的实践)法院授予复审令(简称cert.),这意味着它同意听到上诉。cert.被授予,至少四个九位法官必须投票。
案件在美国最高法院的九个大法官是高度结构化的。除了极其引人注目的情况下,可能更多的时间投入,一个典型的最高法院口头辩论持续1小时,30分钟授予从每个双方的法律顾问。法官可以(而且经常做)中断律师提出问题的参数,时间被法官计数作为争论的一部分的30分钟。写简报由每一方提前提交,以及法庭之友(法院的“朋友”)提交的内裤外面聚会,口头询问的基础形式。外部方提交法庭之友的简要,同意必须从焦获得当事人或法院。格雷格Stohr(2004)密歇根大学的详细说明,在准备捍卫自己的平权行动的招生政策,积极寻求支持法庭之友的简要声明从组织包括公司和退休军事领导人支持其论点社会多样性的重要性。
下一个可用的周五口头辩论后,发生justices-only会议,草举行投票,看看有多少法官倾向于投票给每一方。最资深的正义在首席大法官(初步)大多数优势,获得治疗是首先在资历,工龄而法院的选择给谁分配的写作(明显)多数意见。其他法官可以赞成草案或异议,这取决于他们的判断。草案的意见交换中法官的钱伯斯,有时几个月,大法官原本打算投票给一方有时被赢得对方;当然,这样的转移联盟可能需要重组的写作多数和少数的意见。法官的数量和性质不同的工作委托给他们法律文书;后者往往从精英法学院毕业,之前曾对上诉法官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总检察长的角色
根据Lincoln Caplan(1987),“总检察长的主要任务是代表联邦政府的行政部门在最高法院”(p。3)。在某些情况下,美国政府的两个焦点争议双方,而其他人不是这样的。总的来说,如此有影响力的Caplan考虑总检察长(SG)前的书的历史SG标题是第十个正义的立场。SG办公室的两种方式影响最高法院案件的程序方面(1)与cert.请愿的高成功率相对于其他文件和(2)的机会参与口头辩论某些情况下作为第三方有自己的块的时候,当美国政府不是一个焦点。在密歇根大学平权措施情况下上面所提到的,例如,SG是10分钟每个本科生和法学院的用例。卡普兰指出,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里,SG办公室全面享有声誉,公正的法律分析简报,因此可能占与法官的影响。
决策标准
正如陪审员在刑事或民事案件使用标准试验证明在决定如何投票的(例如,“内疚排除合理怀疑,”“大量证据,”“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联邦评审那些美国最高法院——有许多指导原则和框架决定的情况下,他们听到。一般来说,最高法院的作用是解释美国宪法和联邦法律。此外,法院可以决定未来的情况下建立新的规则。在许多类型的情况下,美国最高法院决定,涉及的正当程序以及平等保护条款通常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此外,这些类型的情况下,说明使用的框架之一法官在决定如何投票。
作为一个起点,一个国家可能通过一项法律限制某些类型的行为,比如某些形式的性行为或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获得堕胎的女人。最初的调查可能会问是否法律威胁“基本权利”或负担强加于一个“怀疑阶级”(例如,组织历史上遭受歧视)。如果这个调查的答案是“不”,然后评估法规的合宪性的最高法院法官(或联邦下级法院法官)根据所谓的“理性基础”或“理性关系”测试,这被认为是一个相对容易的标准为政府在维护法律。哈里·克劳斯和大卫·迈耶(2003)指出,“通常,平等保护条款只要求政府是理性的线条画相关立法”的对象(25页)。
然而,如果法院认为上述的一个或两个触发conditions-intrusion基本权利或对嫌疑人类是满足,政府将更加困难的关于其法律“严格审查”标准。这个标准”假定的挑战行动是违反宪法的,除非政府能反驳…通过证明入侵的基本权利是必要的,或“勉强的,”的发展引人注目的国家利益”(克劳斯&梅耶,2003,p . 23)。说了反映出许多观察家印象政府的严格审查下的困难;严格的标准是“理论上,致命的事实上。“关于最高法院法官制定新标准的能力,前大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的测试是否堕胎限制妇女“过度的负担”的访问过程是近年来的一个最突出的例子。
略有不同,更多的法定解释语言相关的问题。Stephen Breyer讨论的一些复杂性这个看似模糊的区域在他2005年的著作《积极的自由。下面是一个例子的解释原则,在布雷耶利用几种不同的法律来源:
同类,佳能的法定解释说,如果“法定枚举通用词遵循特定的词,“法院应该“通用语言”解释为“只接受对象相同性质的对象前面列举的特定单词。”(92页)
这种“建设”的标准往往是法律评论文章中讨论。
类型的裁决
美国最高法院的许多著名的裁决是那些似乎带来最终解决问题。例如,一旦法院的最终决定美国诉弗吉尼亚州案中(1996)宣布,观察家们立即知道再也无法排除的弗吉尼亚军事学院女学生。其他情况下,他们决定,似乎提供终结一个问题,只有在新的一行出现年后的病例。最近的一个例子是如何对隐私权宪法法院改变了立场性亲密的鲍尔斯诉Hardwick(1986)劳伦斯诉得克萨斯(2003)。然而,这些案例的共同点是,美国最高法院裁决给当事人带来了关闭,而无需进一步的听证会。
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在高等法院。在某些案例中,法官还押候审案件回到较低的法院重新评估的一些新的标准或裁决。新一轮(或一组轮)的听证会和决定,因此发生在下级法院,远离聚光灯下的美国最高法院,案件的最终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回来了。在Schlup诉Delo(1995),例如,美国最高法院必须决定如果政府Schlup索赔人身保护令的新囚犯无罪证据应由下级法院在评估的标准“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Schlup更难证明)或简单,更大的可能性比不Schlup(容易)证明新证据能够影响一个“合理的陪审员。”
在其他情况下,美国最高法院的角色是决定如果诉讼可以前进在审判级别(例如,在美国地方法院)。归入这个更大的问题是更具体的问题,是否当事人带来诉讼等法律地位,一个问题是是否可以正确地审议和决定在司法领域,而不是立法或其他nonjudicial场馆(如果是这样,就称为“可在法庭裁决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选区重划在案(1962)的案例说明了这种情况。
推翻先例的
许多法官和评论家主张坚持先例或遵循先例。然而,正如上面提到的,最高法院偶尔改变它的一个重大决策。劳伦斯Wrightsman(2006,第232页),借鉴1992年宾夕法尼亚州东南部诉凯西的计划生育,总结四个因素法官可以考虑在决定是否推翻先例:
- (现有的)规则的可加工性
- 公众已经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规则
- 相关法律原则的变化
- 事实的事实或观念的变化
心理科学和最高法院的接口
美国最高法院在至少两个重要的方面是相关的研究心理学和法律。首先,研究人类行为的过程可能是相关决定的案件。其次,大量的实证研究在心理和其他因素似乎在最高法院法官的决定中发挥作用是迅速积累。
最近的研究人类行为的案件
病例讨论在美国最高法院可能涉及人类行为的问题。例如,在决定是否一个政府的做法是,“残酷和不寻常”或“令人信服”的示范国家利益,一些法官在法庭可能希望咨询来自社会科学的证据。因此,专业组织可以提交法庭之友的简要声明试图指导法院对人类行为的重要。系统清单提交的法庭之友的简要声明美国心理协会在其网站上可用(在这个条目列出)。历史上,可能最著名的引用社会科学研究的美国最高法院的意见是,在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1954年,脚注11)。当代最高法院的情况下提高行为科学的抽样问题总结如下,便于说明:
在西蒙斯Roper v .(2005),法院必须决定是否宪法对个人实施死刑的犯罪,而18岁以下。这种情况,因此,提高青少年的认知和情感成熟的问题。在禁止这样的处决,多数意见认为发展心理学的研究,指出,其他的发现,这与老年人相比,青少年更“冲动”或冲动。他们也更容易受到同伴的压力,可能会无法摆脱暴力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的地方。
格拉茨诉Bollinger(2003)和Grutter v Bollinger(2003),密歇根大学的同伴情况下是否对其本科的招生政策和法律学校计划,本质上可以使用种族因素,分别铰接在一定程度上大学参加一个机构声称与多元化的学生群体倾向于赋予学术和社会效益多数和少数民族学生。这样的发现似乎加强对大学有一个令人信服的论点提供多元化的学生群体和国家的兴趣,可能为特定的方法来实现这一目标。事实上,奥康纳法官的多数意见在格拉特案的裁决指出,“法学院的说法的一个引人注目的兴趣是进一步提振其朋友,指向教育福利,从学生的多样性。”
最高法院大法官相差很大的接受心理和其他社会科学证据。在上面的一些情况下,这样的证据似乎扮演了一个重要的作用在法院的决策(或者至少是多数意见中提到的)。相比之下,其他大法官出现更多的负面看法。Wrightsman(2006)援引大法官斯卡利亚按照五人暗指“我们这些职业的阅读黑石的门徒,而不是弗洛伊德”(p . 103)。Wrightsman还补充说,“这是史格里亚大法官不是唯一一次无缘无故地攻击心理学。”
相关科学信息引入法庭案件,美国最高法院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解释联邦证据规则至于科学证据的可采性标准(社会、以及物理科学)和技术知识转化为联邦审判。从近年来在该领域领先的情况下包括锦湖轮胎公司诉卡迈克尔(1999)和道伯特诉梅里尔道制药有限公司(1993)。
研究心理学的最高法院的决策
认知和人际交往过程中,法官的决策一直活跃的研究课题。所总结的Wrightsman(2006),调查地区包括压力向集团整合(似乎更一致的决定,和更少的8:1的决定,比预期,表明这种压力是有效的);法官的最终投票是否可以从分析预测他们的质疑在口头辩论;法官的书面意见和内容分析评估的认知复杂性表现出意见,看看情境因素(例如,在大多数或异议)影响水平的复杂性。的一个主要学术项目最高法院近年来决策,华盛顿大学最高法院预测项目,有一个广泛的在线数据库。指导这些实证研究概念模型被称为法律模式,态度模型和理性选择模型。
引用:
- 贝克诉卡尔,369年美国186 (1962)。
- 鲍尔斯诉,西恩478美国186 (1986)。
- 布雷耶(2005)。活跃的自由:解释我们的民主宪法。纽约:克诺夫出版社。
- 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347年美国483 (1954)。
- 卡普兰,l (1987)。第十个正义:总检察长和法治。纽约:克诺夫出版社。
- 道伯特诉梅里尔道制药有限公司,509年美国579 (1993)。
- 格拉茨诉Bollinger, 539年美国244 (2003)。
- Grutter v Bollinger, 539年美国306 (2003)。
- Krause, h . D。&迈耶,d . d . (2003)。家庭法简单地说(第四版)。圣保罗、锰:汤姆森/西方。
- 锦湖轮胎公司诉卡迈克尔,526年美国137 (1999)。
- 劳伦斯诉得克萨斯州,539年美国558 (2003)。
- 拉撒路,大肠(1998)。关闭钱伯斯:史诗般的斗争的第一目击者的描述在最高法院。纽约:时代图书。
- 计划生育的宾夕法尼亚州东南部诉凯西,505年美国833 (1992)。
- Roper v .西蒙斯,543年美国551 (2005)。
- Schlup诉Delo, 513年美国298 (1995)。
- Stohr g (2004)。黑白案例:平权行动如何幸存下来最大的法律挑战。普林斯顿,纽约:彭博新闻。
- 美国诉弗吉尼亚州,518年美国515 (1996)。
- Wrightsman l . s . (2006)。最高法院的心理学。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