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陪审团审判,社区成员通常没有特殊的法律知识培训或呼吁担任陪审员。在审判过程中,法官指示陪审团的相关法律和程序用于确定一个适当的判决。不幸的是,陪审员不总是呈现一个判决一致。经常,陪审员误解很大一部分的指令提交给他们。在某些情况下,陪审员也可能决定不顾他们得到的指令。多种因素导致指令无效,包括使用的语言来传达指令,陪审员的教育水平,陪审员既存的“常识”对法律信仰。提出了改善教学过程,如改写指令,指令改变交货时间,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一个特殊的裁决或流程图/决策树的形式,已经经验评估。每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的有效性进行了探讨。
目的的指令
在审判中,法官提供相关的实体和程序指令陪审员。实质性的指令是指法律适用于手头的具体案例(例如,头等舱和二级谋杀罪的定义,杀人,性侵犯,和纵火罪;相关的民事法律,等等)。程序指令指的是陪审员的职责和相关的情况下(例如,法律阈值如在刑事案件中“合理怀疑”或“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在大多数民事案件在美国,要使用的决策规则一致或多数决定,概念,如举证责任等)。
发展模式指令
在美国历史上,法官会在个案基础上创建陪审团指令输入的律师参与此案。然而,这个过程十分耗时,导致频繁的反对在地面上,相关的法律被错误地向陪审团解释。此外,并不总是有一致性的指令用于类似性质的情况下。最后,有担心,陪审员不懂指令他们面对由于法律的复杂性,因为法官被迫将注意力集中在交付指令都是合法的准确解释法律的方式而不是陪审员很容易理解,避免案件提起上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预先写的“模式陪审团指令”。模式指令指示激活市场的相关资源(立法机关、国家酒吧、佣金),可以反复使用。1938年,加州是第一个国家采用一组模式指令。这种做法迅速蔓延到辖区在美国州和联邦的水平。
法官模式指令是有效的使用,减少了上诉由于使用错误的指令,并成功地确保陪审员在类似的情况下听到指令一致。然而,一个完善的社会科学研究表明,陪审员的身体仍然有相当大的困难在理解法律模式指令时使用。
陪审团指令理解利率
指令理解问题被发现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司法管辖区使用门外汉作为陪审员的(例如,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苏格兰、英格兰)。许多研究发现,陪审员通常理解一半多一点的指令了,在某些情况下没有区别的理解参与者之间接收模式指令和那些没有指示。一些研究发现理解率低于40%,和一些发现理解利率在70%到80%范围内。这部分的变化可能是由于测量用来评估理解,与更高的利率获得真/假或其他多项选择题时识别问题是使用和低利率当参与者被要求解释说明。
存在理解问题的实质和程序指令。在实体法方面,各种犯罪的指令已被证明是有问题的,包括那些在谋杀,袭击、抢劫、盗窃、和精神错乱。例如,研究表明,三分之一的陪审员无法表达意图是一级谋杀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其他研究已经表明,陪审员不敏感微妙,但重要的是,不同的疯狂标准(即之间的区别。美国法律研究所,M 'Naghten标准,标准,和有罪但精神1标准)。相反,陪审员对精神病倾向于使用自己的信仰在他们的决策。
死刑指令似乎特别有问题的陪审员。在死刑案件中,陪审团通常要求重量加重因素(特定方面的犯罪,必须存在,判处被告人死亡)反对任何缓和因素(方面的犯罪或被告的生活使终身监禁一个适当的判决)。尽管加重的概念由陪审员似乎很容易理解,缓解(一个重要保障,防止被告被不公正的执行)。陪审员有时混淆的因素(即。,错误地认为是一个加重缓解因素因子)。
研究表明,陪审员有相当大的困难从民事审判在理解各种概念,如过失和责任,难以确定适当的损害赔偿金。一些问题与公民有关指令可能会由于民法的复杂性。困难与公民指令也可能发生因为陪审员不太熟悉民事法律标准比刑法概念(民事问题描绘不经常在新闻报道和虚构的法律故事呈现在电视上,在电影、书籍)。此外,在美国,公民陪审员通常是给定的最小指导等抽象概念如何痛苦应该转化为特定的货币金额赔偿。
程序指令也成问题的陪审员。一些研究表明,陪审员不能完全理解无罪推定的含义和在刑事案件中举证责任。有思想上的混乱的陪审员是否举证责任完全依赖于原告和被告没有提供任何证据。
此外,陪审员似乎没有一个完整的理解的不同”的证明标准。“证据的标准是必要的确定性水平事实发现者(即。,陪审团)发现指控被告在刑事案件或被索赔被告/在一个民事案件是真的。在美国,“排除合理怀疑”是刑事审判中使用的标准。个人在法律社区估计这个标准意味着需要大约90%的确定性的内疚。所需证明的最高标准,反映了认为罪犯是更糟比无罪释放一个有罪的一个无辜的人,然而绝对的确定性不需要实现的信念。“优势证据”是用于大多数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要求原告建立确定性50%以上,指控被告是正确的。此外,在剥夺自由的情况下,如公民承诺,变性,驱逐出境,和终止父母的权利,“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的标准也使用。第三个标准的目的是成为一个中间阈值介于另外两个被解释为要求的确定性水平在67%和75%之间。尽管一些研究已经表明,陪审员提供估计的合理怀疑的意思接近由法律社区的成员,在提供的估计仍有相当大的变化。此外,陪审员表达更多的可变性(反映更大不确定性)当被要求估计大量的证据的意义和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标准。 Courts do not typically elaborate on the meaning of standards of proof when jurors are instructed. In cases where definitions of the concepts are given, the explanations typically do not shed much light on the concepts (e.g., for reasonable doubt: a doubt “that is not trivial or imaginary” or a doubt “that would cause a reasonable man to hesitate in making an important decision”).
指令,谨慎陪审员,如何使用证据也有问题。例如,一些研究已经表明,陪审员暴露在目击者证词的警示说明(俗称“Telfaire”指令)没有与目击者的证词相关敏感问题比陪审员没有给出指示。定期,法官指示陪审团忽略不许可的信息,他们必须在法庭上听到或者在审判前的宣传的形式。这些类型的指令通常被证明是无效的。在某些情况下,陪审员可能会更加注重证据,被裁定为不可接受的比如果法官说什么都不重要。这种倾向被称为“逆火效应”和可能的结果(即一种抵抗。电抗)建立陪审员因为他们觉得他们的自由考虑证据被威胁或认知因素导致一个人更加注意信息,他或她正在积极努力忽略。
影响教学效果的因素
许多因素已确定影响的整体有效性指令。理解问题是主要问题,由于使用的语言来传达指令。如前所述,从历史上看,指令的焦点一直在陈述的法律合法准确而不是创建指令的目的是最大化的可理解性。此外,这个问题可能在复杂的复合试验必须解释困难的法律概念和大量的指令必须有。教育水平也一直与指令的理解,与更高的指令理解利率中受过良好教育的陪审员,尽管大量的研究人员发现,即使是法学学生难以理解的指令了。
正如前面提到的,在某些情况下,陪审员可能决定他们忽视的指令。这可能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法官规定某些信息是不可接受的。此外,陪审员可能忽略了法律和决定,即使被告违反了法律(如他们理解法律),它将呈现一个道德上错误的信念,因为被告并没有违反法律的精神或因为法律被认为是不公平的。这种现象被称为“陪审团无效。”
最后,陪审员对法律的信仰也可能干扰指令的有效性。有证据表明,陪审员往往依靠自己的信念有关法律概念的意义,而不是具体的指示他们。这个过程被称为使用“常识性的正义。“陪审员可能使用常识正义在他们的决策,因为他们的信仰有关某些法律概念如疯狂可能特别强或因为陪审员被迫依靠他们拥有的任何相关概念时发出指示,尚不清楚。
改善陪审团指令的过程
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已经研究了各种各样的技术来提高陪审员对指令的理解水平。最有效的技术似乎是重写的指令使用的一般心理语言学原则。横跨美国的各种各样的研究小组已经成功地提高了使用这种方法,理解利率收益在20%和30%之间经常发现与改进。目前尚不清楚额外修正指令将导致更高的收益。
修改指令的过程中,研究人员关注修正分解复杂的句子和重组等材料使用更多的逻辑结构,除了法律术语和常见词替换为更熟悉的语言和取代抽象词汇(例如,“原告”)更具体的术语或特定的名称(例如,原告的实际名称)。其他变化包括消除负面修改句子,使用主动而不是被动语态,消除介词短语,取代名词化已经由一个动词(名词)与动词(例如,改变“思考”“思考”)。的过程中应用这些心理语言学原则和提高理解,法律指令的准确性没有牺牲。
陪审员通常给出指令之前商议。然而,几项研究已经发现,交付指令两次,一次一开始的审判后,再次提出了证据,提高理解能力。此外,交付pretrial-instructions给参与者一个框架来解释的证据,使他们更加关注正当司法程序问题旨在保护被告的举证责任等。然而,理解没有当陪审员只给一个可靠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审判前的指令(律师的关闭后不重复的语句)。
传统上,法官提供口头指令陪审员。然而,另一种交付方法是提供书面指示陪审团可以纳入考虑的房间。多项研究表明,理解水平增加时提供书面指示,而陪审员能更好地适用法律。然而,其它的研究已经产生了矛盾的结果并没有发现改善理解或判决差异当使用书面指示。
特别裁决的形式可以用来确保陪审员参加陪审团的关键元素传达指令。一种特别裁决由一系列问题单独的陪审员必须响应问题的事实。使用这些形式在民事和刑事审判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同样,流程图(也称为决策树)表示的顺序决定不同的法律问题应该回答应该呈现适当的判决结果的决定。可能可以提高指令的理解通过管理这些表格和图表,因为要求陪审员参加关键法律问题必须解决。到目前为止,只有少数研究特殊的判决形式的有效性检查和流程图/决策树模型,这些研究产生了不同的结果。一些研究表明,指令的理解是提高了这些技术,陪审员相信特别裁决的形式有助于提高他们的理解指令和呈现一个判决,他们有信心和满意。然而,其他研究已经表明,理解并不是增加了这些技术,陪审员不使用流程图在审议时提供。
当陪审员确定指令的意思,他们可能试图解决他们的困惑在审议通过讨论此事。如果一个或多个陪审员有一个很好的对指令的理解,就有可能让他们明确指示他人,从而提高整体理解水平的陪审团。研究表明,陪审员有一些讨论的意义说明在大多数试验。不幸的是,陪审团无法澄清误解分定期和,因此,考虑似乎没有一个成功的治疗的理解问题。相反,它已经表明,陪审员可能取代一个最初的指令正确认识与一个错误的纠正误解点的指令。
陪审员也转向法官澄清说明。尽管司法澄清指令的理解可能是最好的解决方案的问题,法官通常重读问题指令或什么也不做,只是让陪审员继续依靠他们最好的记忆和理解最初的指示交付。缺乏司法响应陪审员澄清请求是基于对上诉问题的关切。决定将不太可能逆转的基础上提供的指令当法官限制的模式说明他或她的评论。然而,如果他或她偏离的具体措辞模式中的指令,它可以认为用于澄清说明的语言是不合适的。
“简明英语运动”和未来的陪审团指令
与司法指令相关的主要问题是,他们传统上被传达的方式,强调法律的准确性,以最少的关注与法律无关的专业观众之间的可理解性。的发展模式指令被视为改善教学过程,它并减少法官在发展中说明陪审员的时间以及上诉基于指令的数量,同时增加指令的一致性情况。然而,模式指令没有解决理解问题。
最近,国家已经开始应对社会科学家的建议重新起草模式指令使用“简明英语”的方法和应用心理语言学的原则。举个例子,在2003年,加利福尼亚批准大约800新民事陪审团指令和特殊判决形式,并于2006年修订了其刑事陪审团指令。其他州正在考虑或做类似修改的过程中(包括特拉华、爱荷华州、密歇根州、明尼苏达、密苏里州、北达科他州亚利桑那、佛罗里达、佛蒙特州和华盛顿)。希望在未来,持续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