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陪审团大规模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是在1950年代。这个项目的研究报告提供了一个描述性的肖像,随后简要概述的主要研究与之相关的,然后讨论项目的遗产和它对心理学和法律领域的影响。从本质上说,芝加哥陪审团项目是一个开创性的科学努力,采用多种社会科学方法和预期的当前研究流。它仍然是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成就,相当可以表示代表就职事件应急决策的科学研究。
芝加哥陪审团项目概述
芝加哥陪审团项目,也被称为美国陪审团项目,被设想成为一个创新的努力使用行为科学方法研究美国的法律体系。发起于1953年从福特基金会的400000美元的赠款资金,这个项目被安置在芝加哥大学。进行了各种研究项目资金的援助,并不是所有的关心陪审团(如仲裁)。领导的项目主要是由三个人:哈利卡尔文(法学教授),Hans Zeisel(社会学家,统计学家,和法学教授),和弗雷德Strodtbeck(一个社会心理学家),尽管20多个其他个体是隶属于该项目,其中包括戴尔Broeder和丽塔詹姆斯·西蒙。最初的资金花了1956,这引发了对由福特基金会项目活动和结果。第二轮融资从福特启用一些武器项目的(特别是工作陪审团)将持续到1959年,此时活跃数据收集停止。1966年出版的书目上市超过60期刊文章发表与项目相关的人员。深入总结选择项目计划随后发表在三份卷标题延迟法院(1959),美国陪审团(1966),和美国陪审团:国防精神错乱(1967)。的物理记录项目目前在10个盒子举行特殊的收藏研究中心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
一些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得到公众的关注,持续实现任何更少,但芝加哥陪审团项目实际上引发了一个全国性的丑闻在它的存在。早期计划审议求诊过程涉及五个民事陪审团审判的联邦地区法院在威奇托,堪萨斯州。尽管这样做是审判法官和律师的同意双方,陪审员都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讨论已被记录在案。当它在1955年的夏天,成为公共知识调令。方法公开谴责了美国的司法部长,一个特殊的听证会是由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发起的,和30多个司法管辖区随后颁布法令禁止陪审团审议的直接观察或记录。
芝加哥陪审团项目研究和结果
如上所述,芝加哥陪审团项目包括许多不同的研究项目涉及几个主要方法策略:(a)在法院系统档案数据的分析功能,(b)调查,(c)的律师和陪审团的采访,并与模拟陪审团(d)实验研究。本节简要总结了项目活动和发现在每个方法领域。
档案研究
与项目相关的早期作品涉及采取股票的描述性研究已经由其他人完成。一行调查比较,试图找出已经学过法律体系、特别是陪审团在西欧。的努力也使收集和检查陪审团审判在美国几个主要的大都市地区的统计数据来估计频率与被告放弃陪审团审判的权利,挂陪审团的出现,和年度陪审团庭审的数量在美国。现有的数据也聚集在法官在多大程度上同意陪审团的裁决以及案件由法官和陪审团的本质。最后,这个档案研究奠定了后来的项目活动和产生下列结论:(a)不存在陪审团美国以外的数据;(b)被告放弃率差异在辖区内美国;(c)犯罪“陪审团”各法域的利率变化但平均约5%的发生时间;(d)法官和陪审团达成适当的判决在约75%至85%的案件;(e)试验的复杂性考虑时,陪审团是与法官的解决情况下所需的时间;和(f)约55670陪审团庭审发生在1955年美国(这是大大高于目前的估计)。
访谈研究
与芝加哥陪审团项目相关人员访谈方法的广泛使用在他们的工作。一个明显的研究项目的研究人员之一(Dale Broeder,法学教授)陪一个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电路的一年。在这段时间里,他在225年进行了集中采访陪审员和许多律师参与20陪审团庭审。律师被问及他们的策略在预先审查和具有挑战性的特定原因陪审员;陪审员被问及他们对陪审团制度的态度,他们的服务,他们的偏好特定的试验。找到这条线的工作之一是许多陪审员没有寻求服务,但那些往往是积极的影响他们的经验和更多的支持陪审团制度。这种劳动密集型的努力会带来最终的文章强调共性深思熟虑的情况下,大部分是在法律期刊上发表。
芝加哥最著名的发现与陪审团项目出现大量野外调查,采访了1500多名陪审员从225年刑事陪审团庭审在芝加哥和布鲁克林。本研究的目标是重建中分布的陪审员在第一轮投票中投票审议时拍的照片。当时result-surprising但经常复制以来大多数陪审团判决首选的在第一轮投票中最后被陪审团的最终裁决大约90%的时间不管多数派和少数派团体的人口结构。此外,设法盛行的少数派团体通常是相当大的(即。,三个或更多陪审员),而不是孤独的个人“抵抗”。项目研究人员从这得出结论,大多数刑事案件都决定在审判而不是深思熟虑,他们将考虑比作黑暗的房间里的角色在拍摄图像(判决)是目前的接触(例如,试验的结论),但是考虑担任带来了形象的发展过程。这条线的工作也产生了一些有趣的事件概括陪审员投票偏好作为民族/国家背景的函数,以及第一批实证证据表明,陪审员通常并不能完全了解他们的指令。
调查研究
也许最著名的研究与芝加哥陪审团项目相关联,然而,有关的程度就有形区别是否台架试验结果使用陪审团。为了检查这个问题,项目人员组装陪审团庭审法官主持的一个全面的清单,然后邀请名单上的3500个人。最后,从每一个州555审判法官(罗德岛除外)以及联邦法院参与。从本质上讲,参与法官被要求填写一份简短的问卷为每个陪审团审判期间主持这项研究并通过邮件返回。样品我收集的第一个版本在1954年到1955年使用调查问卷(k = 2385试验);收集样本二世在1958年使用修订和阐述形式(k = 1191试验)。虽然附加信息收集(特别是第二形式),重点在三个方面:(1)实际陪审团的裁决,(2)法官的指示他或她所认为适当的判决,和(3)法官的前两个之间的任何差异的原因。
聚光灯下这么大的一个研究发现法官和陪审团达成适当的判决在3576年75.4%的刑事审判挂陪审团被视为分歧(和78%的试验时,均匀分布在“同意”和“不同意”)。为刑事陪审团庭审非常接近这个数字对应的图大约4000民事陪审团审判的数据以相同的方式获得的。刑事陪审团发现比法官更宽松(即。,他们当法官会判无罪释放)在19%的情况下,在3%的情况下比法官更为严重。深入分析了5大类的差异由法官的原因:(1)证据因素,(2)事实法官而不是陪审团,(3)顾问的差异,(4)陪审团对被告的情绪,和(5)陪审团的情绪。本研究也产生了大量的描述性数据陪审团作为基准后经研究,包括估计的总体为陪审团定罪率(64%),原告的整体“赢”率(59%),和“挂陪审团”的频率(5.5%),以及资料的不同类型的证据起诉和国防。
另一项调查研究与项目相关的但不知名的参与研究的变化损害赔偿金的函数。6例模型创建并提交600索赔调解人的三大保险公司在美国。使用的报道声称调节器作为陪审团的代理奖项,本研究预期现在已经发现损害赔偿金管辖权和地区相差很大。
实验研究和模拟陪审团
实际造成的骚动后录制的陪审团审议,项目研究人员被迫寻求另一种方法研究陪审团审议,随后发明了jury-decision-making文献的主要方法:模拟陪审团。四种不同情况下(或场景)创建用于模拟陪审团学习相关操作的影响,例如,的重量的证据,被告的保险知识的地位在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法律过失的定义(比较与分摊)和精神错乱在刑事案件中,以及使用特别裁决与疑问形式。最后,160年模拟民事陪审团运行使用两种情况下(汽车过失和产品责任),而98年模拟刑事陪审团听到入室盗窃或一个乱伦的例子。研究刑事陪审团可能是第一个表明陪审团的指示的元素(例如,疯狂的定义)可能会影响陪审团裁决;相比之下,没有什么影响力,提供专家证词或被告的命运。尽管关注操纵自变量的影响,这条线的研究也许是最引人注目的描述性的画像提供的陪审团审议。特别是,本研究建议forepersons通常是快速选择,很少讨论或活动,并选择可以解释只使用三个变量:陪审团的经验之前,社会地位,围着桌子和座椅位置。另一个结论是,在审议并不是平等的,而是一个小型的陪审员往往做大部分的谈话(通常是男性和那些社会声望),虽然有些陪审员通常说很少或没有。
芝加哥陪审团项目遗留问题和影响
学术论文是很常见的陪审团决策参考芝加哥陪审团项目,和公平地问这尊贵的地位是十分必要的。换句话说,持久的影响的项目对心理学领域和法律?可以说,项目最根本的贡献是建立先例,社会科学方法可以用来理解和最终完善法律制度。这似乎一样自然和明显的今天,没有什么不可避免。有很多机构没有收到相同的注意力从心理学家;例如,心理学和政府没有繁荣的分支学科,心理学和医学、心理学和艺术像心理学和法律。第二个贡献是表明社会科学方法的全谱可以给法律制度的研究。实际上,大多数主要的方法用于研究陪审团今天(除互联网)第一个芝加哥陪审团所使用的项目,并把模拟陪审团在地图上的使用。项目研究人员还限制了法律制度对社会科学的方法通过看似无害的求诊过程五个1955年民事陪审团审议;陪审室的门是字面上研究人员因基本上未来50年(直到现在开始重新开放)。
其他持久的贡献与芝加哥陪审团项目包括起始的研究一个非常多样化的法律主题,投入关注民事以及刑事陪审团,使用与个人来自不同领域的多学科方法,和出版项目法律以及心理学期刊上的研究结果。以任何标准,出版物的数量造成项目的工作是令人印象深刻的,毫无疑问,他们在不同的媒体广泛传播的主要原因是芝加哥陪审团今天项目仍然是很出名的。这些出版物提供了一个基于大样本的描述性研究,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了经验标准,包括陪审团庭审的频率估计,挂陪审团,judge-jury协议和审议,包括第一por-trait foreperson选择和早期大众的力量。
唉,项目可能源于一个不幸的方面考虑的相当愤世嫉俗的观点在美国陪审团(1966)。丰富多彩但确定的“黑屋子”比喻可能无意中使一代陪审团学者积极思考的动力,兴趣,在某些方面,它可能继续抑制兴趣陪审室的门背后发生了什么。尽管如此,即使是50年后,芝加哥陪审团项目的范围和成就仍然显著,它真的值得有光泽的名声心理学和法律领域的开创性的事件。
引用:
- Broeder, d . (1958)。芝加哥大学的陪审团项目。内布拉斯加州法律评论,38岁,744 - 760。
- 卡尔文,H。,Jr .) &蔡塞尔,h (1966)。美国的陪审团。波士顿:Little, Brown。
- 西蒙,r . j . (1967)。陪审团和国防精神错乱。波士顿:Little, Brown。
- Strodtbeck, f . L。和利平斯基,r . m . (1985)。成为第一个在=:陪审团道德考虑的选择。人格与社会心理学杂志》上,今年49岁,927 - 936。
- 蔡塞尔,H。卡尔文,H。,Jr .) &布赫兹,b (1959)。延迟在法庭上。波士顿:Little, Brown。